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双路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双路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字【2020】171号、静发改字【2020】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静乐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双路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施工;
2.2招标工程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造林绿化工程1374.57hm2、河道治理工程7.96km、农田综合整治工程617.06hm2、防火通道建设总长度为48.79km。
2.3项目地点:静乐县中庄乡和双路乡两个乡镇共计15个行政村;
2.4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投 资 额:工程概算总投资14004.9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2170.81 万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建设工期:60日历天
2.8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9 招标编号:TZL01-2020G02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3.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行贿犯罪案件,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30日—2020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单位基本信息(统一信用代码、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官网(http:/ggzyjy.sxxz.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登陆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4.3账户信息:
①收款人名称: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②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康兴路支行
③开户账号:14100022201201800528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为2020年10月22日 15时,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标厅(建设北路与雁门大道南街东南角),投标人需再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服务】-【招标投标】专区,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投标单位入口】登陆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另须到开标现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见招标文件要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静乐县林业局
联系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西林路63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994179317
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16室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233609363
邮箱:tzljsgfy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