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上店还建房西排水及迎宾大道西侧新增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扩建工程和竹林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污水管网配套工程(施工监理)评标结果公示
中心备案编号:HAC2017151
一、招标概况
东上店还建房西排水及迎宾大道西侧新增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扩建工程和竹林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污水管网配套工程(施工监理)于2017年11月27日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aggzyjy.com/)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12月26日在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7年12月26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1、评委名单:江茂祥、余维友、桂修峰、徐德新、刘立新 2、招标控制价:¥26万元
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单位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总监 |
注册监理工程师编号 |
第一名 |
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3.3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刘燕清 |
42000702 |
第二名 |
湖北立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3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 |
肖迪安 |
42006933 |
第三名 |
武汉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25.98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杨成 |
42006436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红安县建设大厦十楼
联系人:刘立新
电 话: 0713-5185495
2、招标代理: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红安县培城路
联 系 人:姜爽
电 话:13409990616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红安经济开发区红金龙大道6号
电 话:0713-5256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