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EV电池项目-物流设备招标招标项目PHEV电池项目-物流设备招标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PHEV电池项目-物流设备招标
2.2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中国一汽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创意厂区电池车间
2.3采购货物数量:
序号 | 设备/设施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潜伏顶升式AGV(双向) | 14 | 台 | 激光 SLAM 导航,可辅助二维码,锂电池,负载重量≥1000kg,前、后均配备270°避障激光 |
2 | 5G 模块 | 14 | 个 | 每台 AGV 均配备 5G 模块,后期启用。前期可通过无线AP形式进行网络通讯 |
3 | 顶升面板检测模块 | 1 | 项 | 1.需 AGV 供应商在顶升面板开四个孔放置接触开关以达到检测运行过程中承载托盘或台车的运行稳定性 2.若顶升摄像头能在运行过程中持续识别,可取消安装接触开关的方案,但摄像头需同时针对横向和纵向角度偏离进行识别 3.实际数量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准 |
4 | 对接模块/ 信号交互模块或系统 | 1 | 项 | 1.提供各类模块,实现AGV与第三方设备的信号交互及对接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实现 AGV 与快速卷帘门、防火门等自动门的对接;实现 AGV 与风淋室的对接;实现 AGV 与第三方AGV 的对接,并实现交通管控;实现 AGV 与生产线体设备的对接;实现 AGV 与其他PLC 的对接;实现 AGV 与MES/WMS 等上位系统的对接;实现 AGV 与线体 MES对接;实现 AGV 与物流输送线的对接;实现 AGV 与自动读码验收门的对接等 2.实际数量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准 |
5 | AGV 调度管理系统 | 1 | 项 | 1.含硬件(服务器/工控机等)和软件 2.包含 UPS 不间断电源,配备双机热备、服务器监测、AGV 显示屏控制等功能 3.数据库支持Mysql、Oracle、PostgreSQL;监控客户端采用B/S或C/S架构;服务器配置:参照或相当于IPC-510/300W/AIMB-708G2/I7-13700/16G DDR4/500G SSD/IPC-510/300W/AIMB-708G2/I7-14700/16G DDR4/500G SSD |
6 | 按钮盒 | 1 | 项 | 按需配置,物流区或生产线侧安装,实际数量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准 |
7 | PAD/PDA | 1 | 项 | 1.PAD和PDA 遥控功能需集成到一起,指导各生产线大物零件和小物零件配货工作 2.至少配置4台PAD/PDA,用于零件要货和指示零件发货等,实际数量以保证生产节拍使用要求为准 |
8 | 定位机构 | 1 | 项 | 1.包括待发机构、限位机构等,满足物流待发区、物流存储区、线侧存储区等各功能区上线器具定位 2.实际数量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准 3.能够承受人工叉车操作带来的撞击,不易损坏变形。 |
9 | 充电设备安装 | 1 | 项 | 需提供接线点到充电机的线缆、相关保护辅材如线槽、线管或地槽铺设 |
10 | 在线充电设备 | 1 | 项 | 原则上按照AGV与充电桩不低于3:1 需求进行配置, 充电时间满足各节点(试生产、小批量、量产、验收)节拍要求,实际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如不满足需要增加至符合条件。具备充电管理系统及触屏界面,可进行电池维护 |
11 | 手持充电设备 | 1 | 项 | 配置一台,非手摇式 |
12 | 交通灯 | 1 | 项 | 含硬件及软件,实际数量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准 |
13 | 控制手柄 | 1 | 项 | 1.AGV 小车手动模式时,使用手柄控制。遥控手柄需每台 AGV 配置1个 2.但控制方式若能实现软件控制(类似于安装在手机上),则可以取消遥控器,同时需提供两个移动终端 |
14 | 快速脱离工具或脱离车 | 1 | 项 | 配置1台,用于辅助AGV脱困 |
15 | 二维码、反光板、反光柱、小物零件料箱挂牌等辅材 | 1 | 项 | 1.辅材安装时做必要防护,避免使用过程中掉落 2.二维码要求为金属材质二维码 3.实际数量等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准 |
16 | 物流仿真 | 1 | 项 | 包括各线体物流AGV相关的物流仿真 |
17 |
监控设备 |
1 |
项 | 1.定焦枪型网络摄像机,≥400 万像素 2.支持网络存储、支持 NAS、TF 卡存储,支持断网续传;防护等级≥IP66 3.每个发货区配置监控设备,数量应覆盖发货区工作范围,可实时显示 24 小时监控界面,监控记录至少保留 7 天,并可以在电脑上随时回看 4.实际数量等以满足使用需求为准 |
18 | 数字孪生 | 1 | 项 | 包括各线体物流 AGV 相关的数字孪生,同时提供一套宣传片可作为展示。 |
19 | AGV系统显示屏 | 1 | 项 | 98英寸,显示AGV运行路线、运行状态、承载的物料信息、故障信息,或播放工厂宣传片,或集成物流仿真/数字孪生系统展示等,采用吊装或支架安装方式。数量不低于3台。 |
20 | 备件 | 1 | 项 | 详见附件备件清单 |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个月设备到货
2.5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1,05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2、2023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财务数据免于填写)。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至少完成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个同类项目,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 应附合同(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可附带技术协议补充说明)和发票和验收证明材料(如验收单或按合同验收款比例的收款凭证截屏)的复印件;
2)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3)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6日23:00至2024年9月12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08:3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8899号
联系人:么宪文
电话:18843199137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孙宇、张兵
座机:0431-80531749、0431-81868683
手机:13331729762、18043829313
邮箱:sunyu76@faw.com.cn、zhangbing41@faw.com.cn
7.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431-82022777
纪委举报邮箱:xfjb_jgjw@faw.com.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