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庐江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金牛镇山南冯庄安置点二期)其他附属工程EPC项目(二次)澄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金牛镇山南冯庄安置点二期)其他附属工程EPC项目(二次)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00343
原公告日期:2024-08-29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金牛镇山南冯庄安置点二期)其他附属工程EPC项目(二次)答疑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24ANNGZ00343
各潜在投标人:
“庐江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金牛镇山南冯庄安置点二期)其他附属工程EPC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024ANNGZ00343)”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P66,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第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中,“注:1.拟派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详细评审业绩规定数量为1个。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设计负责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现修改为:
“注:1.本次招标项目设计业绩详细评审业绩规定数量为1个。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设计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2、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总承包(EPC或EPCO)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或荣誉”。
请问EPC项目“城市更新(含景观设计)”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奖项是否属于类似项目范围?
答:属于类似项目范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金牛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康冉城乡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金牛镇二环路8号
联 系 人:傅主任
电 话:0551-8739114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业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庐巢路65号10楼1012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269772889
2024年09月09日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00343
原公告日期:2024-08-29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金牛镇山南冯庄安置点二期)其他附属工程EPC项目(二次)答疑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24ANNGZ00343
各潜在投标人:
“庐江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金牛镇山南冯庄安置点二期)其他附属工程EPC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024ANNGZ00343)”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P66,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第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中,“注:1.拟派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详细评审业绩规定数量为1个。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设计负责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现修改为:
“注:1.本次招标项目设计业绩详细评审业绩规定数量为1个。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设计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2、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总承包(EPC或EPCO)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或荣誉”。
请问EPC项目“城市更新(含景观设计)”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奖项是否属于类似项目范围?
答:属于类似项目范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金牛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康冉城乡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金牛镇二环路8号
联 系 人:傅主任
电 话:0551-8739114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业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庐巢路65号10楼1012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269772889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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