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兴隆片区新能源供热示范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重新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SG01202404220205- | ||||||||||||||||||
项目名称: 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兴隆片区新能源供热示范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 重新招标 1标段 | ||||||||||||||||||
兴隆片区新能源供热示范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7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2021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7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 ||||||||||||||||||
不通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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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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