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0kV新建工程物资二次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tzb-gccl-2305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德鹏1808862713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2
公告正文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0kV新建工程物资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BTZB-GCCL-2305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0kV新建工程物资二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
中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0kV新建工程物资二次招
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0kV新建工程物资二次招
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1日17时00分到2023年04月27日 23时00分
获取方式: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见附件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中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物资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157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431-89956798
电子邮件:0431-8995679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大桥街73号
联系人: 王德鹏
电 话: 18088627132
电子邮件: 10592494@qq.com
傀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
务中心10kV新建工程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TZB-GCCL-230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春中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需求单位为长春电力集
团有限公司。委托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
分标编号货物名称合同包
个数包号
BTZB-GCCL-23057-01电力电缆11
BTZB-GCCL-23057-02低压电力电缆11

货物清单详见本公告附件2。
注:(1)抽检不合格的物资,将按照采购合同相关条款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
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要求的交货期:见货物清单中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
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
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
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
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
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
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
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
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
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
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
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
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
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
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
外;
3)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
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3)需要3C认证的产品取得有效的3C认证证书。
(14)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
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5)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和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
暂停中
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
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列入“失信惩戒”。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1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
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
电力行业“黑名单”。
(18)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
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
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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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
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
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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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序 货物名 号 称 电力电 1 缆 低压电力 2 电缆技 术权重制造商业绩要求最高限 价(万 元)是否接 受代理是否提 供样品
价 商 格近三年(2020年 1月1日至开标截 止日)同类产品资质要求 认证证书 (制造商具有IS09 000系列质量保证 需要 需要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或检测报告或鉴定
务 45 45 10 45 45 10 累计合同业绩 20000米 20000米生产设备及能力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 的制造、工艺装备 和试验设备;具有 同类产品研发、设 计、制造和出厂试 验的能力。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 的制造、工艺装备 和试验设备;具有 同类产品研发、设 计、制造和出厂试 验的能力。体系认证证书及年 检记录)报告鉴定报告)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 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 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 验报告(检测报告或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 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 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见货物清单见货物 否 清单 验报告(检测报告或 鉴定报告)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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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表是对投标人资质业绩条件的基本要求,技术规范与此表要求不一致处,以此表为准,对于是否提供样品、是否接受代理投标、最高
限价等商务方面否决投标规定,以招标公告(第一章)为准。对于有最高限价的标包,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制的其投标将被否
决。
2.业绩支撑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主(最终用户)的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发票。即:业绩支撑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业主(最终用户)
的中标通知书(两者必须匹配、按顺序封装入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销售发票(两者必须匹配、按顺序封装入投标文件),否
则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复印件需包含供货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等支撑材料,合同业绩对金额(数量)有要求的,合同复印件需包
含相应内容)。
3.IS09000认证证书需提供查询信息,包括证书编号、认证机构、查询网址、电话等,该信息附在证书后页。
4.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需提供查询信息,包括证书编号、检测机构、查询网址、联系电话等,该信息附在证书后页。
5.对于接受代理投标的产品,生产制造商的生产设备、生产能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试验检验鉴定报告、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等可
以视为投标人的(特殊说明除外)。
6.“营业执照”中没有标明注册资金的,投标人需提供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注册资金实缴金额证明,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
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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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同一项目需求单位同品种材料、设备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合同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
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ecetp.com.cn/portal/#/)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
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投标文件失败,由投 转肺
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电子钥匙获取联系电话:400-9915500。
4.2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04月21日至2023
年04月27日23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凭电子钥匙下载采购文件。
4.3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4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完成价格的网上应答。
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首页“参与投标一投标工具安装”目录下下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eetp.com.cn/portal/#1)一供应商投标工具”。 u
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首页“参与投标一操作手册”目录下下载“ECP2.0(电工交易专区)供应商投标操
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话:010-63411000。
4.5投标人信息表电子版(电子版以Word或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2441277846@qq.com, 厶口《川千
发送文件名称格式:“单位名称+招标编号”字样,详见附件1投标人信息表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项目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
5.1.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
区)的投标文件。
5.1.1.1商务文件: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后,提交至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
交易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商务文件-
补充文件),平台允许最大上传商务文件不超过10M,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图片进行适当压缩,其
中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扫描报告封面、审计意见页(含签字盖章)(一般为1-
2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1.1.2技术文件: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后,提交至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
交易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技术文件-其他技术应答文件-
专项应答文件),平台允许最大上传技术文件不超过60M, 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图片进行适当压缩
其中合同业绩可只扫描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价格、签字盖章及相应的中标通知书、销售发
票等关键页;
5.1.1.3报价文件:提交至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价格
文件);
5.1.1.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2日9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2日9时。
6
开标地点:吉林省林业宾馆五楼会议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046号)。投标人在
当日开标时间后可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查看开标结果,并对抽取的下浮系数进行公示
o
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当日将异议内容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
代理机构。
电子邮箱:2983802194@qq.com
联系电话:1808862713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
专区”(
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
开标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157号
邮 编:130033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431-89956798
代理机构: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大桥街73号
项目咨询电话:18088627132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431-89954594、0431-89954093
9.其他事项
9.1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并在经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做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内容不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等情况,招标人将
在评标阶段进行否决投标处理。
9.2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9.2.1.投标人应按照资格业绩条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关于报告出具机构
、试验类型、试验项目等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9.3业绩审核标准
9.3.1.投标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计算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
9.3.2.业绩数量按照物资类别计算,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9.3.3.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投标人。
9.3.4.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7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
合同;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9.3.5.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9.3.6.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9.3.7.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
原企业的业绩。
9.4.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9.4.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4.2.
投标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应与投标产品种类对应。部分标段未要求提供的可
不进行审查。
9.4.3.需提供3C认证、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许可、认定证明文件的,相关文件应覆盖招标
物资类别产品,且在有效期内。
9.4.4.关于生产许可证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9.5 IS0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9.5.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IS09000系列认证证书复印件。
9.5.2. 投标人提供的IS09000系列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9.6 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9.7投标报价的增值税税率按13%填写,不按13%填写其应答将被否决。
9.8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9.9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后所附的协议库存物资寄存结算协议,并在
中标后严格遵守。
9.10执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要求
串通投标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严重违背招投标活动所
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为防范串通投标行为,要求投标人自行响应采购
文件要求,参与投标事宜,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理投标。招标人在采购
活动中,从标书发售、保证金(含保函)、开标前文件接收、评标、中标通知书发放、投诉异议 转雁
等环节关注、查证串通投标行为。该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投标人中标资格,同时依据《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要求予以处理。
8
附件1
投标人信息表
供应商纳税人登记号法人注册资金企业地址供应商银行账号
例:投标人单位名称例: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户名开户行银行类别联系人姓名性别电话收货国家税类
例:投标人单位名称阝例: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春解放大 路支行例:中行中国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 税人
注: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信息的Word或Excel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41277846@qq.com,发送文件名称格式 :“单位名称+招标编号”字样。 2.该表格向我公司递交一次即可,再次投标无需提供。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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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100000
I0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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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000 -8218
中年市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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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酎互垩己华 乙勃舰
附件3投标保证金金额
分标编号货物名称包号投标保证金(万元)
BTZB-GCCL-23057-01电力电缆17.000
BTZB-GCCL-23057-02低压电力电缆12. 0000

注:同一分标编号下同种类材料设备在不允许兼中的情况下只交一包的即可,保证金上传电子商务平台时需将保证金递交方式及金额逐包填写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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