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榆树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1.3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scs24075(cg)
预算金额121.3万元
招标联系人潘向东0431-8385005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越173909205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榆树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SCS24075(CG)

2、项目名称:榆树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5、预算金额:

第一标段:199万元;

第二标段:121.3万元。

6、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维生素分析仪等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尿液全自动干化学和尿沉渣一体机、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等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备案凭证(含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截图(https://www.nmpa.gov.cn/datasearch/homeindex.html#category=ylqx)。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投标人仅可对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 2024年9月10日下午16时00分。

2、地点: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3、方式:持下列资料购买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报名始至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截图(https://www.nmpa.gov.cn/datasearch/homeindex.html#category=ylqx);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榆树市

联 系 人:潘向东

电 话:0431-83850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 系 人:王越

电 话:1739092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越

电 话:17390920515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3624470

来源: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王越

复审:于鹏

终审:潘向东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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