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正阳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委托,对正阳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正政采招【2012】18号
2.招标货物名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所需软硬件及相关安装施工,详细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说明 |
1 |
服务器 |
2台 |
数据库服务器 |
2 |
服务器 |
2台 |
应用服务器 |
3 |
交换机 |
2台 |
按2个工作点计算,每增加一个工作点增加一套设备 |
4 |
路由器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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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物理防火墙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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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UPS电源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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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扫描仪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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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打印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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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备份硬盘 |
2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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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计算机 |
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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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二代身份证识别器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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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机柜、内网链接等配套设施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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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机房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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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以上,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件齐全。
3.2 投标人所投软件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信息产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所投软件具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3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正式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提供生产厂家的资质复印件一套(加盖厂家红色公章)。
3.4 本次招标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多家代理商使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3.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3.6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2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2 年 11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 ,下午15:00至 17: 30。
4.2 发售地点: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4.3 联系电话:0396-8918005。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3)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投标使用”等字样)。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 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2年 12 月 3 日 17:00 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缴纳(否则无效)。
开户行:驻马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523010042712011。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凭银行出具的转账凭单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开标时将查验保证金缴纳收据)。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2 年 12 月 6 日 15: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2 年 12 月 6 日 15:00 时在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韩 彬 方 军 联系电话:0396-8918005
11.监督部门:
正阳县政府采购办 0396-8939507
正阳县监察局 0396-8906559
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