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9 15: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宣城市医疗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HCG-2020016
3、采购方式:磋商转单一来源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19日
5、采购日期:2020年5月29日
6、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国元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7、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168号
8、成交金额:无
9、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附件。
10、评审委员会名单:包辉、陈慧、殷宝宁
1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宣城市
联系人:吴科长
联系电话:0563-2718162
1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机构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双塔路市政集团大楼10楼
项目负责人:翟工
联系电话:0563-3013100
13、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14、公告期限: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城市双塔路市政集团大楼10楼,联系电话:0563-2718162、0563-301310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