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损管练习中心练习条件建设招标公告(第三次)(2022-JH01-W1080)(第1包)
金额
28464.36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jh01-w1080
预算金额28464.3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损管练习中心练习条件建设(五次)招标公告

2022-JH01-W108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损管练习中心练习条件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2-JH01-W1080

三、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某损管练习中心练习条件建设

/

1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海南省三亚市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28464.36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有效的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九)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727日至85日,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东区15号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①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军内单位除外;证书过期,新证已通过认定审查但正在办理的,需出示制发单位出具的已通过认定审查证明材料);

②有效的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军内单位除外)。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需指定涉密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及涉密人员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开具的涉密人员证明原件,并附保密员证书、国家工作人员备案记录及回执、保密局备案记录等第三方支撑材料)赴报名现场领取(领取人需提供全新空白光盘2张),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保密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便留存)。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820092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82009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富安街2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82009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富安街2号。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二)踏勘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蒋参谋。

(四)联系电话:13278979063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李助理(发标人)  李助理

办公电话:010-6696078366964578(进院时,在接待室拨打960809

移动电话:18311156089  19281054062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东区15号楼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方干事

办公电话:010-66964918

移动电话:15601157565

 

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

5.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6.采购文件发出回收登记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