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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医院关于牙科综合治疗机项目(重)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温州市中医院关于牙科综合治疗机项目(重)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者:设备科
发布日期:2022/10/13 11:05:5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sb-cg-049 |
项目名称:牙科综合治疗机 |
数量:1台 |
预算总金额(元):3万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口腔临床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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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国产 |
二、采购方式和定标原则
本项目我院采取院内组织公开招标的方式,以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详见公告附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温州市中医院行政楼3楼309会议室
4、包装要求: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分别密封于包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5、投标方式:接受邮寄和现场投递的纸质投标文件
6、其他:招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加盖公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中医院
地 址:温州市六虹桥蛟尾路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732185
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中医院监察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7-56671511
附件:招标文件-牙科综合治疗机招标文件-牙科综合治疗机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项目基本情况温州市中医院关于牙科综合治疗机项目的招标
项目编号:2022-sb-cg-049 | 项目名称:牙科综合治疗机 |
数量:1台 | 预算总金额(元):3万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口腔临床治疗 | |
备注:国产 |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1)投标人营业执照;2.商务技术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1.资格证明文件:
(6)投标产品一览表▲(5)投标声明函;▲(4)货物制造商或其它有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出具的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是进口货物代理商的情形);▲(3)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且投标人经备案或许可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投标的所有医疗器械;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2)业绩证明(11)售后服务承诺书(10)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9)设备配置清单;(8)合同条款响应承诺(7)技术响应表;
(18)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7)投标机型的彩页和原厂技术参数;(16)维修能力(详见评分标准要求);(1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14)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内容和措施;(13)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2)投标报价明细表;(1)开标一览表;3.报价文件:(2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20)评分方法中的评审证明文件等;(19)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商务、技术参数偏离表(6)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投标响应 |
一 | 总体要求:牙科综合治疗机 1台 | |
1.1. | 该产品由总开关、不锈钢圆形脚踏、头枕、助手单元、机箱单元、灯柱、灯臂、口腔灯、纸巾盒、器械盘、搁架、患者座椅、地箱组成 | |
1.2. | 产品适用范围:口腔临床治疗 | |
二 | 功能要求及技术参数: | |
1 | 整机基础参数及控制系统 | |
1.1 | 输入功率:350VA按防电击类型分类:I类 B型电源:交流220V,控制系统:24V安全低电压控制,规避高电压操作风险 | |
1.2 | 输入气压:0.55-0.6MPa,流量≥50L/min输入水压:0.2-0.4Mpa,流量≥10L/min | |
★1.3 | 控制系统采用双主控控制,便于护士操作,让医师专注于治疗 | |
★1.4 | 硬质触摸控制面板,操作便捷,不会破损、穿孔 | |
★1.5 | 九记忆位设置,一键复位、一键急救;漱口、冲盂水水量可调 | |
1.6 | 吐痰位一键操控,靠背自动运行至吐痰位,口腔灯自动熄灭,冲盂水自动开启;靠背恢复治疗位,口腔灯自动开启,冲盂水自动关闭。 | |
2 | 牙科椅 | |
2.1 | 机械运行机构:靠背高支点转点:有效改善靠背运行致病员推搓背的不适感 | |
2.2 | 驱动系统:24V静音直流电机,知名品牌,运行平稳 | |
★2.3 | 座椅最低位370mm,方便老人、儿童上下椅位;为医师提供更合适的观座椅最高位800mm,处于抢救位,方便医师急救操作察和治疗角度 | |
2.4 | 负载:150Kg | |
2.5 | 靠背后倾范围:110~185° | |
2.6 | 头枕架:双关节,上下滑动行程120mm | |
2.7 | 扶手:单扶手 | |
3 | 治疗机 | |
★3.1 | 高分子材料机箱:不变形、不变色 | |
3.2 | 强吸负压:≥ 27kPa;弱吸负压:≥ 10kPa | |
3.3 | 24V恒温加热系统:40℃±5℃ | |
3.4 | 痰盂:可旋转玻璃痰盂,内高外低,防溢溅,拥有国家外观设计专利冲盂、漱口水嘴:不生锈,易清洁、消毒 | |
★3.5 | 可旋转助手架:强弱吸管极短管路设计,强弱吸管、三用枪管在牙椅处于最低位时也不会拖地;管路重量轻,提高吸唾时病员舒适感;助手架挂载一体式强弱吸过滤杯,远离痰盂,更加卫生,清洗方便(工作条件:配置负压机) | |
3.6 | 手机供水系统:蒸馏水、自来水可切换双路供水蒸馏水瓶盛装消毒液,可进行管路消毒 | |
4 | 操作灯要求 | |
4.1 | LED-FSH冷光无影口腔灯:红外感应、手动双控调节具备光固化模式,降低LED光对树脂材料影响 | |
4.2 | 照度调节范围6000lux-32000lux,感应调节,自动循环,自动存储医师前次使用的照度和色温 | |
4.3 | 无蓝光、频闪,具备护眼功能光斑80X120mm,成型方正,布光均匀,无影效果佳 | |
5 | 器械盘 | |
5.1 | 整体注塑,配备成型贴合硅胶衬垫,可拆卸、易清洁操控轻便、拥有国家外观设计专利 | |
6 | 脚踏开关 | |
6.1 | 多功能踏板,耐用度高,踩压灵敏,操作简单、可靠 | |
7 | 医师椅 | |
7.1 | 靠背可旋转角度范围:≥300°,满足不同体位的治疗需求椅位升降可调节,范围140mm-160mm铝合金五星脚架,坚固耐用 | |
三 | 安装验收 | |
3.1 | 安装地点:医院指定科室; | |
3.2 | 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接买方通知后3天内完成安装; | |
3.3 |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
3.4 | 验收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
3.5 | 安装、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卸货、搬运、必要时的安全性能检测费等)由供方负责提供。 | |
四 | 售后服务 | |
4.1 | 免费保修:设备验收合格后保修≥3年,期间免一切维修费用; | |
五 | 其他要求 | |
5.1 | 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产品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 |
5.2 | 厂家承诺提供设备免费保修期(含消耗品、易损品、维修配件、人工服务等)≥3年。 | |
5.3 | 操作手册、维修手册:提供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各一套 | |
5.4 | 培训:提供临床应用操作培训,并提供临床资料(培训ppt、考核试题) | |
5.5 | 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 |
5.6 |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90工作日内付款,投标商开具单张发票限额必须大于投标单台设备价格 | |
5.7 | 投标商提供的设备必须在距投标当日10个月内生产 |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10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3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价格分(0-35分)1、商务技术分(0-65分)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定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对应于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规格及配置的偏离度 | 35 | 与招标文件中货物技术规格及配置、商务要求对比,一项指标负偏离扣1分,标注★的指标负偏离每项扣4分,扣完为止。 |
2 | 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 | 3 | 评委对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功能实现程度进行评价:投标设备配套合理、功能实现程度高的,得3分;配套较合理、功能实现程度较高的,得2分;配套合理性一般、不能完全达到临床要求功能的,得1分。 |
3 | 投标设备技术指标的先进性 | 3 | 评委对投标设备技术指标的先进性进行评价:技术指标高于招标要求且具有较高临床使用价值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
4 | 投标机型的档次 | 3 | 投标机型在产品系列中属高档产品的,得3分;属中等档次产品的,得2分;属低档产品的,得1分。 |
5 | 运行成本 | 3 | 包括保修价格、售后服务方案、年运行费用和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等综合运行成本进行评价。 |
6 | 保修服务 | 3 | 设备保修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每增加1年加1分,增加部分不足1年的不计分。 |
7 | 投标产品总体质量性能 | 6 | 投标产品在临床上的使用情况、稳定性、故障率等总体质量性能综合评价。 |
8 | 市场占有率 | 6 | 提供温州市或浙江省内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投标机型合同复印件,每份有效合同得1分,最多6分。 |
9 | 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 | 3 | 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服务响应速度、服务人员水平、备品备件配置等综合评价。(厂家在温州市或者浙江省内有常驻维修服务点和维修工程师得1分,代理商有维修服务人员得1分,承诺接用户报修后二十四小时内维修人员能到场维修的得1分) |
乙方(供应商):甲方(采购单位):温州市中医院合同编号:温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九、我院正式合同版本总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以上商务技术分及价格分之和。
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货物到达用户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注:1、商品型号、数量、配置要求及使用单位地址等详见附件清单金额单位:元一、货物内容及合同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招标编号:)(以下简称“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项目采购协议,或入围承诺书,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配置要求 | 数量 | 单价 |
合同总价大写: 元整 小写:¥ |
四、产权担保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三、知识产权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二、技术资料
2、质保金:无1、质保期为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六、质保期和质保金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五、转包或分包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甲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八、货款支付3、交货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六虹桥路蛟尾路9号2、交货方式: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货上门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3、若乙方为中小企业:在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合同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30%)。甲方收到“预付款保函”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待(每批)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货物全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全额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至100%合同货款。(2)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计¥/元(大写/元整)。(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计¥/元(大写/元整);2、分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1、一次性支付: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的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采购单位)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税费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验收(质量等隐蔽瑕疵除外)。十一、调试和验收4、上述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维修后2日内到达货物所在地进行维修。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十二、货物包装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十三、违约责任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诉讼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协商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5、附件设备配置清单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招投标文件为准。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项目采购协议或入围承诺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前述各项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的,应以最新签署的文件内容为准。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设备配置清单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蛟尾路9号地址:甲方(盖章):温州市中医院乙方(盖章):
序号 | 品牌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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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规要求,约定购销包括但不限于药品、设备、耗材、维保等货物或服务。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各类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清廉医院”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乙方:甲方:温州市中医院廉洁购销合同
八、本合同作为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及《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37号)相关规定处理。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年月日年月日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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