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晟源永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8000t/a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东晟源永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8000t/a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以下简称“本项目”)经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21】35号和广东省企业投资代码2104-441600-04-01-719654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东晟源永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广东晟源永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8000t/a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河源市东源县新材料产业园。
2.3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25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26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个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及配套办公生活设施。其中四个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6366平方米,辅助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402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生产车间一、三含熔炼、烧结、热处理、机加工;生产车间二、四含氢碎、制粉、压型、深冷制氮;辅助生产车间包括:产品库、综合仓库、氢气瓶间、综合给水站、事故池、围墙大门及门卫、停车场。配套设施包括办公楼(含食堂)、倒班宿舍。建设规模最终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为准。
2.4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36713.9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980.48万元,设备购置费:13597.48万元,工程设计费:1136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中标人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任务,逾期完成,自逾期之日起,中标人每天按照合同总价的0.05%向发包人计付违约金,并承担逾期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6招标范围:设计部分:本招标项目全过程设计,包括: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批文件、图纸评审论证及审查、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现场技术指导费由中标人承担)
施工部分:
(1)负责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2)负责协助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不限于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排污手续、排水接驳、临水临电、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手续中应由施工方承担的费用。
(3)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施工污水与危废、固废处理,保证符合相关环保法规,污水固废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按照住建部门要求做好文明施工,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4)项目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
(5)配合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签审及竣工图编制(份数按招标人要求);工程完工后,中标人未在一个月内提交工程竣工资料,自逾期之日起,中标人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05%向招标人计付违约金。【本招标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资料费均正式移交给招标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
(6)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行业的有关规范以及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或项目验收时,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项目,中标人需尽快采取措施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发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完成返工任务,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返工,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中标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做出修改,应事先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方可施工。
(7)因中标人原因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也不支持索赔费用,中标人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未在期限内通过验收的,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照合同总价的0.05%向招标人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设备部分:
(1)负责采购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专业设备采购、安装、试车、技术培训等。
2.7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试机要求: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带负荷试机条件时,招标人组织试机,并在试机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通知包括试机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中标人的要求,中标人应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机合格,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试机记录上签字。
(4)试机费用和不符要求处理
试机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试机达不到验收要求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由于设计原因试机达不到验收要求,招标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中标人按照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招标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2)由于设备制造质量原因试机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中标人采购的,由中标人承担修理或重新采购、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设备由招标人供应的,招标人承担上述各项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3)由于中标人施工原因试机达不到验收要求,中标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机,并承担拆除、重新安装和重新试机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1)、(2)的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冶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香港企业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相当于本项目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国内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正式职工。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4投标人拟派的(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提供2021年5月至10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4、投标登记
4.1《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中的“投标人(企业编号)”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和企业编号,“投标人盖章”只需要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
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先递交投标登记资料进行投标登记再获取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招标公告第四点要求递交的完整的投标登记资料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登记。
注:(1)尚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前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请浏览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
(2)因受疫情影响,本项目优先采用电子文件的形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请于在本公告所示投标登记截止时间的12小时之前,将招标公告第四点要求递交的完整的投标登记资料上传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登记)。
5.2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须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购买文件。如投标人尚未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会为投标人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有关网上注册及购买招标文件及发票开具等事宜,详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右上角→平台服务→办事指南中的相关指引。也可联系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若至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或依法重新招标。
注:本项目相关的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输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即可查询(相关的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 投标人须知
7.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提交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
7.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自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7.7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
7.8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记入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不良行为信息,记不良行为11分。企业信用等级分降为C级时,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7.9 根据建办质函(2020)106号文件要求,实行到期证件自动顺延,各地要主动为工程开复工做好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支持企业安全复工,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
7.10温馨提示:根据相关要求,减少人群聚集原则。开标活动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委派1名身体健康的人员参加开标,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出示本人粤康码绿码,并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晟源永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13346527548
地址: 河源市东源县新材料产业园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王工 联系电话:020-83543621、18922780355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投标人承诺书
(招标人):
我公司作为投标人 于 年 月 日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的投标活动,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管控,就我公司进入交易中心场内投标人员做出以下郑重承诺:1.近期无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2.近14天内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3近14天内无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4按要求进入交易中心场内自觉佩戴口罩;5.递交投标文件和完成开标系统签到手续后将迅速离场,不在场内逗留。
我公司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如以上内容与事实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我司将自愿接受招标人和行业监督部门处罚,取消中标资格,暂停在河源参加招投标活动3个月,其一切后果均由我司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各自工作内容的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