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业务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s4-ad0017tad-4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闻克云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佳丽18516766810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16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08
公告正文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9-10
公告编号
QS4-AD0017TAD-43
截止日期
2021-09-16
招标代理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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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业务管理系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大数据中心委托,就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应国资委要求,随着申通地铁集团业务发展,审计工作业务量增大,审计数据复杂、文档众多,不便于历史查询及管理,现搭建审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对审计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升项目计划和执行管控能力,有效管理业务管理过程中产生各类文档,形成知识积累,便于信息的共享利用,管理审计过程、审计文档、历史审计查询,提高审计管理工作效率、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以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和审计项目管理为核心,规范审计文档管理,提高业务数据质量,强化审计信息分析,为管理层制定审计计划,选择审计对象,调整审计重点提供决策支持,为审计业务人员、管理人员提供全方面的日常作业平台。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是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业务管理系统。
2.3本项目工期:2021.10.8-2021.12.31,具体时间安排以业主指令为准。
具体详见技术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同类或类似信息化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 100 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6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9月16日16:0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4)的所有内容。
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不予接受。
4.2 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16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通过汇款方式支付。
4.3 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电子版发至qs4@sfscn.net,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10月8日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6.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桂林路909号七号楼三楼2号会议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6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到达现场时须出示“随申码”(确保核验状态为绿色)、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6.7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8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http://eps.shmetro.com上发布。
8.其他
疫情防控期间,招标单位有权视疫情发展情况,随时采取调整措施(包括延期、终止等)。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大数据中心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909号
联 系 人:闻克云
电 话:63189188
招标代理: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佳丽、曹国俊
电 话:18516766810、13761426332
传 真:63230868
电子邮件:qs4@sfscn.net
招标代理地址:上海市周家嘴路887号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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