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6-蓝田县门街项目-2-石灰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201.17万元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询价编号:2024-6-蓝田县门街项目-2-石灰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蓝田县县门街东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石灰 采购询价函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县门街东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位于蓝田县县城东部,起于现状孝泉路,向东跨白马河沟,衔接312国道后,对263.488m长312国道进行加宽改造,最终连接至滋水北路,设计道路全长1651.112m,共分四段设计。

1.1.2开竣工时间:2023年1月至2024年10月。

1.1.3合同金额:6201.17万元。

1.2询价内容:石灰。

1.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询价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1.2询价内容: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交货时间

备注

石灰

II级

1000.00

询价人要求为准

 

备注:

1.技术指标应满足《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表7.2.1”要求。

2.本次询价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因物资的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施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

二、支付方式

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物资结算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5 %;剩余  22  %在次月 30 个工作日内,以    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3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5.在甲方付款前,乙方按甲方要求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发票申请记录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如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三、计量方式

1.以甲方工地实际验收签认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

2.以乙方出厂(库)数量(损耗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为准。

甲方提供     检斤(过磅)检尺计量方式。  

四、技术要求

1.技术指标应满足《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表7.2.1”要求

2.本合同项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因物资的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施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

 五、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  03  25 上午 8 时至 2024  03    28日上午 8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询价函。

六、报价单的递交

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 2024  03  28  8  00 分至2024   03  31  8  00 分。报价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蓝田县县门街东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人:   郭先生   

   话:  15234913722   

联系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道泘汑村中交三公局项目部 



  八、报价单

中交三公局公司蓝田县县门街东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物资报价表

项目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蓝田县县门街东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货币单位:元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

数量

材料单价 (含税)

运杂费 (含税)

综合单价(含税)

报价

合计

(含税)

税率或征收率%

交货

地点

备注

1

2

3

4=2+3

5=1*4

6

1

石灰

II级

1000.00

 

 

 

 

3%

 

 

 含增值税总价(大写)

 

含增值税总价(小写)

 

备注:

1.本合同数量为暂定,实际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经双方确认数量为准,如果乙方供货不及时或乙方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降低供货数量或停止乙方供货资格;
2.材料费必须一票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 3%;

3.技术指标应满足《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表7.2.1”要求。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报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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