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地铁22号线西塱站建设征收安置荔胜广场等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84.33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020-37861031
中标联系人戴斌
公告正文

地铁22号线西塱站建设征收安置荔胜广场等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地铁22号线西塱站建设征收安置荔胜广场等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地铁22号线西塱站建设征收安置荔胜广场等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8315881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梁工 联系电话:020-37861031、074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156189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

四、项目概况:改造荔胜广场北塔8-10层及14-17层为办公,改造21#楼2-5层为司机公寓,改造22#楼首层局部为接警室、2-5层为派出所,扩建三层坑口饭堂,改造西塱站厅二层、三层为生产办公,在西塱车辆段内搭设简易棚架仓库,总建设规模约为23331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最高投标限价:

(一)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二)招标规模及内容:

本次工程涉及土建建设约3100㎡,装修改造工程约23331㎡,具体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为准,主要如下:

1.设计部分:

本项目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报建、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本项目土建、装修、机电安装等工程专业设计;

(2)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的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如有)、施工图审查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3)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

(4)负责根据建设要求配合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如有),相应评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设计单位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6)竣工图纸签审及竣工通编制。

2.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配合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

(1)装修荔胜广场北塔:装修改造荔胜广场北塔8-10层及14-17层共7层约12451.95㎡,包含拆除及新建部分隔墙、土建装修、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强弱电、地铁内部电话、内部网络等的装修改造工程。

(2)扩建坑口饭堂:拆除现坑口饭堂厨房区域,整体扩建约3100㎡,包含扩建饭堂的土建、装修、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强弱电、地铁内部电话、内部网络等的改建实施工程。

(3)22号楼派出所改造:拆除22号2-5楼的部分隔墙,并在首层设计接警室。装修改造约2760㎡,包含装修、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强弱电、派出所内部电话、内部网络等的装修改造实施工程。

(4)21号楼公寓改造:拆除21号2-5楼的部分隔墙,装修改造约2550㎡,包含装修、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强弱电、地铁内部电话、内部网络等装修改造实施工程。

(5)西塱站厅改造:拆除西塱的部分隔墙,装修改造约1645㎡,包含装修、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强弱电、地铁内部电话、内部网络等的装修改造工程。

(6)简易棚架仓库:在架修库南侧空地新建棚架仓库825㎡,包含土建硬化、钢结构、给排水、电气等的建设工程。

(三)投标最高限价:

总价包干,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8843332.62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420784.73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36422547.89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0年8月28日16时00分至2020年9月24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0年9月24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9月24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开标时间:2020年9月24 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程安排”,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在同一张登记申请表上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和企业编号,并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担保:人民币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施工方均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4.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

(1)设计方需为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库内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三)。开标前10日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 “《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诚信评分”中评分不低于基准分30分的投标人(详见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广州地铁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诚信排行”)。

已进入“《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但投标人不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公布的最新的“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诚信排行”名单内的,该投标人诚信排行分数按30分计。

(2)施工方需为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类投标人企业库(E库)库内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四)。开标前10日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 “《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类投标人企业库(E库)》诚信评分”中评分不低于基准分30分的投标人(详见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类投标人企业库(E库)诚信排行”)。

已进入“《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类投标人企业库(E库)》”,但投标人不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公布的最新的“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类投标人企业库(E库诚信排行”名单内的,该投标人诚信排行分数按30分计。

4.2如投标人为《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类投标人企业库(E库)》的库内单位,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可单独进行投标: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或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6、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五)。7、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7.1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7.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1、关于联合体投标:

11.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家单位(即设计方1 家、施工方1家)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1.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设计方为准。

1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需提供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信息的网上打印页)。

1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项目以经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本项目不设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投标人费用自理。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电话:020-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六、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前期服务单位:/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6、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8月28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地铁22号线西塱站建设征收安置荔胜广场等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按照招标公告第九条第5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17)法律法规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

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盖章。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地铁22号线西塱站建设征收安置荔胜广场等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的主办方,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外,还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面统筹协调责任,并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勘察工作、设计工作、施工工作等承担总协调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方,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主办方自向本项目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具体按合同要求。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三:

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2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5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6

广州市天作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7

广州市设计院

8

广东南海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9

广州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10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原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11

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12

广东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

15

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6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17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

18

广州瀚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9

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研究院

20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1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2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原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3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24

广东海外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5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6

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27

中铁四院集团广州设计院有限公司

28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29

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30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31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32

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

33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

广州名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附件四:

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类投标人企业库(E库)库内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4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7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9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1

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

12

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市金辉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13

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

14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

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17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

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19

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原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1

广州振中建设有限公司

22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23

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4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5

广州市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6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27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28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9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31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2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原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34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35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36

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五:

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1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2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4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5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

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7

广州通极胜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8

广州艾库仑商贸有限公司

9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10

广州市黄埔乐天实业有限公司

11

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12

四川资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3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14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15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16

湖南省湘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18

成都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9

广州市纳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

广东伟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1

广州共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2

广州市宇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23

广州市勇财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24

广州冠明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25

广州市绿莹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6

上海鑫湘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27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28

四川东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9

广州瑞迪欧轴承有限公司

30

深圳市扬华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31

戴斌(一级建造师注册号:鲁137060807702)

32

谷剑波(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3067)(已注销注册)

33

廖文江(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5001452)

34

肖志云(一级建造师注册号:粤144070805321) (已变更注册变更后注册号:川144070805321)

35

陈景袖(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02133)

36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37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38

肖学全(一级建造师注册号:川151060802021)

39

代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021)

40

陈峰(一级建造师注册号:晋143151614616 )

41

韩红(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5000057)

相关附件:

  • 附件一:{附件1}
  • 附件二:{附件2}
  • 附件一:{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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