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郧西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西采计备【2018】124号要求,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郧西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公室和郧西县鸿大粮油食品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拟就郧西县鸿大粮油食品工业发展有限公司(IFAD)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编号:西采计备【2018】124号
1.2采购项目名称:十堰郧西县鸿大粮油食品工业发展有限公司(IFAD) 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1.3采购预算:50万元(即最高限价)
1.4采购内容: 新建钢构全框架钢结构生产车间一栋,总建筑面积1056㎡,地面一层,建设高度7.2m。
1.5工 期:60日历天(含雨季、节假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拟投入本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岗位证,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社保及身份证;
5、参与本项目所有人员还需提供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缴费凭证发票);
6、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7、出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
8、供应商须提供郧西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1、郧西县投标企业直接到劳动保障监察局开具证明函。2、外地投标企业持属地劳动保障监察局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证明函且具备属地劳动保障监察局电话及联系人,到郧西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备案核查)(证明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1、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双休、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郧西县丰硕园小区5号楼101室)报名。
2、 报名时提供资料:由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参与本项目时需提交5000元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拟谈判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汇款单用途注明“十堰郧西县鸿大粮油食品工业发展有限公司(IFAD)生产车间项目建设谈判保证金”项目谈判保证金)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日9时,地点为: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郧西县丰硕园小区5号楼101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信息发布
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郧西县鸿大粮油食品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话/传真:1332985799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15072476778
收款单位全称: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公园路支行
银行账户:4205 0161 7808 0000 0136
相关下载
- 郧西县鸿大粮油磋商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