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桥街道上南工业区自有物业蒲鱼尾路56号宿舍公开招租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402515 | 项目名称 | 新桥街道上南工业区自有物业蒲鱼尾路56号宿舍公开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4年09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南工业区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4124.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报价有效期 | 120日历日 |
免租期 | 1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3.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宿舍(商业、住宿) |
履约条件 | 1.此次招租项目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 本项公开招租物业为整体打包项目,不拆分招租。竞价人中选后,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不得转租、分租。 3. 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必须将物业用于约定的用处,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得发生转让、转租或分租。如承租人未按双方约定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的,合同自动解除,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不可改造物业结构及遵守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其他事项; 5. 招租人以现状交付物业及相关设施,如承租方需要对消防设施、水电设施及其他设施进行改造,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 租赁期间,承租人如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由承租人执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 承租方已全面知晓物业现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能否用于办理自身所需的各项证照,并根据实际使用方式决定是否参与竞价,不得以物业现状、未取得产权证明、无法办理有关业务等为由提前终止合同或者要求招租人赔偿。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人有权利解除或者变更本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8. 承租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租金。 9. 退租时应将租赁物业按原状修复好; 10. 承租方在投入生产前必须对租赁财产用作生产场所的电气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测; 11. 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需每两年对其所租用的物业进行外墙清洗一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 承租方须就所承租物业的内外消防设施与第三方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将所有消防设备维护工作外包专业的消防设施维护公司负责,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支付,承包公司由出租方协调选定,承租方亦可自行选择承包公司,但养护内容必须符合出租方要求; 13. 承租人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出租人的消防及安全生产规定; 14. 物业使用前承租人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15. 承租人对该物业装修前,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招租方审核同意,交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16. 承租人签订合同后不出现欠租情况、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17. 承租人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人有权解除或变更租赁合同,且不需招租人赔偿任何损失: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等原因; 18. 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招租人,提请招租人进行隐患整治,竞价人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竞价人在招租人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竞价人承担; 19. 承租方须在租赁期内与第三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管理费由承租方负责支付。 20. 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园区升级改造或城市更新工作,如本物业因引进重大企业项目落户,存在项目推进的进度提前终止合同,收回物业,竞价人须无条件搬迁,所产生的损失招租人不再作出赔偿; 21. 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22. 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除出租人要求或同意外,承租人对物业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得进行破损或拆卸,须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人处置; 23. 承租人需自行负责租赁范围内物业的维修维护,并承担全部费用。消防、租赁登记备案、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24. 承租人不得将租赁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权益或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或在该等权利、权益及该房屋上设置任何担保或障碍; 25. 其他条件见《租赁合同》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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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说明 | 1、承租方须承诺必须在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租金; 2、承租方须承诺退租时应将租赁物业按原状修复好; 3、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需每两年对其所租用的物业进行外墙清洗一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须承诺就所承租物业的内外消防设施与第三方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将所有消防设备维护工作外包专业的消防设施维护公司负责,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支付,承包公司由出租方协调选定,承租方亦可自行选择承包公司,但养护内容必须符合出租方要求。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3个月租金作租赁保证金(以租赁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月租金标准计收) | 物业管理费 | 无 |
空调费 | 无 | 其他 | 无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低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出租低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万或以上(如非人民币按发布公告之日的汇率进行换算),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本物业不接受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及物业管理公司报名。竞价人的营业范围不得包含“房地产”或“物业管理”或“投资公司”等字样的类似内容描述; 3.竞价人为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房屋租赁企业备案名单中的专业运营企业。(查询网址:https://zjj.sz.gov.cn/zwfw/bags/) 4.竞价人为品牌连锁在营业酒店不少于五家,如为加盟商,加盟时间不少于五年; 5.竞价人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竞价人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以上情形经查实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6.竞价人需承诺不得从事: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②污染、噪音等不符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③消防、环境卫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业;④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制衣、电池、电镀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⑤必须是企业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 7.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8.竞价人承诺无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9.竞价人须承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后6个月内不得进行股权变更或经营范围变更,如违反上述情况,招租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10.竞价人须承诺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意出租方解除或变更本租赁合同,且不需出租方赔偿任何损失。(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等原因); 11.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招租人,提请招租人进行隐患整治,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承租人在招租人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招租人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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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件包含:①行政处罚信息、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提供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房屋租赁企业备案名单截图。(查询网址:https://zjj.sz.gov.cn/zwfw/bags/); 3、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第4条相关证明材料; 4、竞价人须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第5-11条相对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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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南山智谷产业园A栋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楼 |
联系人 | 祝希宁;舒龙 | 联系方式 | 15945957301;18165729017 |
邮箱 | 285041593@qq.com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宝安沙井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5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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