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潜山市经济开发区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szbcg2023-32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汪先生0556-897845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77302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潜山市经济开发区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潜山市经济开发区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926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CG2023-329

项目名称:潜山市经济开发区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按照固定价格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核查服务,包括项目投资审计、财务数据确认、有关情况核实核查等,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服务期限:采用1+1模式,固定期限1年,合同期限届满前60日内,双方经协商同意可续约,续约期限为1年,否则,期限届满,合同终止。合同期限最长2年。

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9152023年922,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市场主体采购环节和响应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2)供应商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QQ:4008503300。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2023年926930(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启方式: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在线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方式,请供应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录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磋商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等无法获取采购文件,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购过程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在线完成。开启时供应商无须到达开启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问。各供应商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问方法。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潜山市开发区沪潜产业园综合办公楼10楼

人: 汪先生 

联系方式: 0556-8978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人:王先生   杨先生

联系方式:17730218510  18756570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先生 

联系方式: 0556-8978455

八、特别提示

8.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市扫黑办。

8.2 本项目磋商响应人通过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

8.3 评审中,磋商小组发现磋商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网上系统(或电话)对磋商响应人进行询问,要求磋商响应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8.4 网上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响应文件格式与本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本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为准,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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