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亿纺织厂拆除工程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亿纺织厂拆除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亿纺织厂拆除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家纺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许村镇。
2.2招标范围:对中亿纺织厂的拆除,包括房屋建筑(不含基础)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加层、厕所、仓库、配电间)等的拆除,并清除、移出建筑垃圾,(详见拆除区域图)。旧房材料归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交纳旧房拆除综合包干回收金。具体详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2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 5 月 30 日至2023年 6 月 9日 09 时30时资料通过“海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9日09 时00分至 09时 30分,地点为海宁市许村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许村镇文教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料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家纺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许村镇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 人:许先生
联 系 人:查女士
电 话: 13575325783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监督部门:海宁市许村镇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海宁市许村镇
联 系 人:阮先生
电 话:0573-87635029
2023 年 5 月30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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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亿纺织厂拆除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家纺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许村镇。
2.2招标范围:对中亿纺织厂的拆除,包括房屋建筑(不含基础)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加层、厕所、仓库、配电间)等的拆除,并清除、移出建筑垃圾,(详见拆除区域图)。旧房材料归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交纳旧房拆除综合包干回收金。具体详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2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 5 月 30 日至2023年 6 月 9日 09 时30时资料通过“海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9日09 时00分至 09时 30分,地点为海宁市许村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许村镇文教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料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家纺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许村镇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 人:许先生
联 系 人:查女士
电 话: 13575325783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监督部门:海宁市许村镇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海宁市许村镇
联 系 人:阮先生
电 话:0573-87635029
2023 年 5 月30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6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7 | 进浙施工备案证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8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9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10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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