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百丈股份合作经济社村内路网升级改造工程(第三期)
金额
115.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5.4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1390283580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先生1867516464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百丈股份合作经济社村内路网升级改造工程(第三期)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百丈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属于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百丈股份合作经济社村内路网升级改造工程(第三期)
2.2项目建设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百丈村
2.3工程项目内容:本工程为百丈股份合作经济社村内路网升级改造工程(第三期),工程内容包括:
百丈股份合作经济社村内路网升级改造工程(第三期),拆除现状水泥地面、新建水泥路面基层面层铺筑等。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项目建设规模:4500.00m2。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等。
2.7招标控制价:1154812.75元
2.8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4.1、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且诚信等级为D级或以上。
3.4.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广东省投标人所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的规定)。
3.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3.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5.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5需提供近 1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近 1 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
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但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或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③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照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3.5.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 投标诚信要求
3.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进入相关系统中核实登记和锁定情况,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根据核实结果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审查资料(社保证明、诚信信息、进粤登记信息除外)均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主体信息库”的资料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必须诚实守信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若经查实提供虚假资料的,视为不诚信投标。
4.4、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
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月 7 日至2024年 12 月 13 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电子邮件报名。地址:代理邮箱为18675164640@163.com,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投标人电子邮件到达代理邮箱时间为准。
报名需提交资料: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 12 月 7 日至2024年 12 月 13 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凭证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地址: / 。
6.2招标文件收费标准:1、每份人民币300元。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任何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到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采购文件费用缴纳:在获取时间内通过支付宝手机转账的形式支付到指定手机号码:18675164640(账号名:辉),并文字备注:“项目名称简称(百丈路网)+招文费”)。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18675164640。将费用缴纳凭证生成电子文档,并根据所需备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工本费+需备注邮寄地址”发邮件至代理邮箱(18675164640@163.com),由代理机构确认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随机生成的报名编码,并按投标人需求将招标文件和光盘内容通过邮寄方式发给报名的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7.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20 日 上 午 10时 00分。
8.2地点: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地址:勒流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层。
8.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勒流政务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勒流街道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镇街公告栏”栏目内发布、勒流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liu/)上公告。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宝账单截图打印页备注报名编号递交投标文件,无支付宝账单截图打印页及报名编号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注:为使收标过程顺利展开,请在支付宝账单截图打印页上备注报名编码)
10.3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百丈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02835802
传 真:/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邮 编:5283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8675164640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苏岗华海路二街一巷5号
邮 编:528399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5527513
交易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
电 话:0757-25533379
附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及专用合同条款、招标控制价。
1.招标条件
百丈股份合作经济社村内路网升级改造工程(第三期)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百丈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属于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百丈股份合作经济社村内路网升级改造工程(第三期)
2.2项目建设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百丈村
2.3工程项目内容:本工程为百丈股份合作经济社村内路网升级改造工程(第三期),工程内容包括:
百丈股份合作经济社村内路网升级改造工程(第三期),拆除现状水泥地面、新建水泥路面基层面层铺筑等。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项目建设规模:4500.00m2。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等。
2.7招标控制价:1154812.75元
2.8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4.1、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且诚信等级为D级或以上。
3.4.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广东省投标人所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的规定)。
3.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3.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5.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5需提供近 1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近 1 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
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但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或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③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照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3.5.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 投标诚信要求
3.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进入相关系统中核实登记和锁定情况,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根据核实结果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审查资料(社保证明、诚信信息、进粤登记信息除外)均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主体信息库”的资料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必须诚实守信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若经查实提供虚假资料的,视为不诚信投标。
4.4、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
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月 7 日至2024年 12 月 13 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电子邮件报名。地址:代理邮箱为18675164640@163.com,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投标人电子邮件到达代理邮箱时间为准。
报名需提交资料: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 12 月 7 日至2024年 12 月 13 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凭证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地址: / 。
6.2招标文件收费标准:1、每份人民币300元。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任何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到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采购文件费用缴纳:在获取时间内通过支付宝手机转账的形式支付到指定手机号码:18675164640(账号名:辉),并文字备注:“项目名称简称(百丈路网)+招文费”)。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18675164640。将费用缴纳凭证生成电子文档,并根据所需备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工本费+需备注邮寄地址”发邮件至代理邮箱(18675164640@163.com),由代理机构确认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随机生成的报名编码,并按投标人需求将招标文件和光盘内容通过邮寄方式发给报名的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7.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20 日 上 午 10时 00分。
8.2地点: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地址:勒流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层。
8.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勒流政务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勒流街道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镇街公告栏”栏目内发布、勒流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liu/)上公告。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宝账单截图打印页备注报名编号递交投标文件,无支付宝账单截图打印页及报名编号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注:为使收标过程顺利展开,请在支付宝账单截图打印页上备注报名编码)
10.3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百丈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02835802
传 真:/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邮 编:5283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8675164640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苏岗华海路二街一巷5号
邮 编:528399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5527513
交易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
电 话:0757-25533379
附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及专用合同条款、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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