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安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rc-2024-012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工0898-63829067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荣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韦工136375455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定安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15号友谊南海城6栋14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RC-2024-012
项目名称:《定安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1 项目名称:《定安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1.2 项目编号:HNRC-2024-012
1.3 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1.4 招标内容:规划范围为定安县域范围,包括龙湖镇高林村、岭口镇皇坡村、岭口镇九锡山村、雷鸣镇龙梅村、雷鸣镇仙坡村、定城镇春内村、龙门镇久温塘村、龙门镇红花岭村、龙门镇龙拔塘村、新竹镇三滩村、新竹镇卜效村共11个中国传统村落。
1.5 项目实施地点:定安县
1.6 服务期限:40日历天。
1.7采购范围:《定安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9 项目划分标段(包)情况:本次磋商不划分标段(包)。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法规。 2.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4 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5 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6 其他要求:2.6.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2.6.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2.6.3 提供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2.6.4 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日期);2.6.5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2.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2.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至 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15号友谊南海城6栋1402室
方式: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15号友谊南海城6栋1402室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1号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1号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以上资料提供完整一套复印件留存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定安县岳崧路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系方式:周工 0898-63829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荣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15号友谊南海城6栋1402室            
联系方式:韦工 13637545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15号友谊南海城6栋1402室
电 话:  1363754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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