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包银高铁9个站广告媒体
经营权招商公告
招商单位简介
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隶属于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广告媒体、旅游经营、商业贸易于一体,多种业务相结合的国有企业。成立以来,通过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深度挖掘站车广告资源,打造旅游特色品牌,提升客站商贸服务品质,立足内蒙古,面向全国,服务营销网络遍布国内外。
一、招商项目
我公司计划于近期开展媒体招商工作。此次招商项目设1个包件,内容为包括:新建包银高铁各站包括:白彦花西站、磴口西站、碱柜站、临河西站、乌海南站、乌拉特前旗西站、乌拉特前旗站、五原东站、乌海海勃湾站、共计9个车站138块(1709㎡)平面灯箱广告媒体。
二、招商方式及价格
本次采用网上公开起价竞价招商方式,在满足本次招商的技术及其他要求的前提下,经营使用权人结果将以价高者得。阶梯价1000元/次。
三、经营权限:三年。
四、新建包银高铁9个站广告媒体明细
包银高铁各站广告媒体统计表 |
|||||||
序号 |
车站名称 |
媒体类型 |
位置 |
规格(m) |
数量 |
面积(㎡) |
|
1 |
白彦花西站 |
平面灯箱 |
候车厅 |
8×3 |
4 |
96 |
|
2 |
磴口西站 |
平面灯箱 |
候车厅 |
5×3 |
4 |
60 |
|
地道 |
6×2 |
6 |
72 |
|
|||
3 |
碱柜站 |
平面灯箱 |
候车厅 |
6×2 |
4 |
48 |
|
地道 |
6×2 |
6 |
72 |
|
|||
4 |
临河西站 |
平面灯箱 |
候车厅 |
11×3.6 |
4 |
158.4 |
|
地道 |
4.5×1.8 |
28 |
226.8 |
|
|||
出站厅 |
4×2.4 |
4 |
38.4 |
|
|||
5 |
乌海南 |
平面灯箱 |
候车厅 |
5×3 |
2 |
30 |
|
3.5×3 |
2 |
21 |
|
||||
出站通道 |
5×1.8 |
3 |
27 |
|
|||
地道 |
6×2 |
6 |
72 |
|
|||
6 |
乌拉特前旗西站 |
平面灯箱 |
候车厅 |
6×2.5 |
6 |
90 |
|
出站通道 |
6×2.5 |
2 |
30 |
|
|||
地道 |
6×2 |
6 |
72 |
|
|||
7 |
乌拉特前旗站 |
平面灯箱 |
候车厅 |
8×1.8 |
4 |
57.6 |
|
8 |
五原东站 |
平面灯箱 |
候车厅 |
8×2 |
4 |
64 |
|
候车厅 |
6×3 |
2 |
36 |
|
|||
出站通道 |
4×2.5 |
2 |
20 |
|
|||
地道 |
6×2 |
6 |
72 |
|
|||
9 |
乌海海勃湾站 |
平面灯箱 |
候车厅 |
8×2.5 |
6 |
124.8 |
|
地道 |
4.5×1.8 |
26 |
210.6 |
|
|||
4.5×2.4 |
1 |
10.8 |
|
||||
|
合计 |
|
138 |
170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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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各站媒体数量或面积,以建设完成后实际数量及面积为准。 3.涉及各车站名称,以国铁集团批复为准。 |
|
中商后广告媒体设备的建设、安装、接电、用电、维护等一切费用均由中商人承担,并承担所设置广告媒体的一切安全责任。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中商人需将媒体完整交付于招商单位,媒体使用权归招商单位所有。中商人需确保按照招商单位要求设置广告媒体,并与车站同步建设完工,不得影响车站开通运营。
五、招商响应单位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为了确保此次招商项目的质量,要求招商响应单位满足以下要求:
1、招商响应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合法的广告业和广告代理经营资质,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2、对招商做出实质性响应(招商响应函)。
3、招商响应保证金:参加竞价的招商响应单位必须足额交纳招商响应保证金(伍拾万元整)。
参与竞价招商单位名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呼和浩特锡林北路支行
账 号:0602021509200014163
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逾期未到账则视为未按期缴纳,取消招商响应人竞价资格。到账时间以银行提供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汇款。
4、招商响应单位(含隶属公司、母子或相同法定代表人公司、同一控股方的公司)截止《竞商书》受理结束前,在与我公司过往经营活动中,无积欠付我公司2024年6月1日前应付款项(含广告费、履约保证金、电费等)。招商响应人近三年与招商人无欠款记录、与招商人无因企业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无违反国家规定、不良记录。
5、招商响应单位必须独立参与招商活动,招商人不接受采用联合体等模式的招商响应单位。
六、经营费用缴纳方式
经营权期限内采取“全年支付”原则进行支付,先付款后使用。若合作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媒体费用,招商方则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中商单位执行的招商项目且不得损坏。
七、中商人签约方式
为确保中商人合同履约的有效性,建立客户诚信履约机制,防范债权债务的发生,建议此次合同签订方式改为“1+1+1共计三年一次招商分期授权经营”方式。即中商人中商后与其签订首年合同,合同中明确中商人享中商项目分期授权共计三年经营权限,但首合同期满后,剩余年度采取一年一续签,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中商人无发生实质性违约行为,招商人与其续签次年合同,直至三年期满。
合同内如果因中商人自身原因造成和出现如下严重违约问题即为实质性违约:
1.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向招商人缴纳经营使用费的;
2.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发生公司倒闭、注销、转让、法人变更而未向招商授权人提出书面申请的。
3.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将广告媒体使用权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转包、抵押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交换使用的;
发生上述任何一条,招商人自动终止授权中商人全部上刊权力,招商人随时要求中商人上刊广告全部下刊并享有单方合同解除权,同时赔偿招商人当年合同实际损失额的30%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及其它
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追究和赔偿要求。合同签订后地方政府发布的命令、规定、制度、办法、防控措施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规定、要求等,致使合同终止、中断或媒体占用情况,合同双方依据实际经营时间据时结算。
九、时间安排: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6月1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5:00前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6月20日- 6月26日
竞 价 时 间:2024年6月27日 15:30
十、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2.线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任何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3.招商文件的获取:线上报名成功后,竞商人需持报名表及相关资料递送至招商单位。审核通过后,招商文件请与招商单位联系获取。进行本项目招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竞商报名表(见附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
(3)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4.报名联系人:高女士、张先生,联系电话:0471-2244915、13848414428,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西街恒诺大厦四楼。(竞商报名表式样见附件或电询电子版)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文件咨询电话:0471-2244915 联系人:高 雅
招商程序咨询电话:13848414428 联系人:张文珉
招商公告网上下载、查询:http://zs.95306.cn
开户行: 工行呼和浩特锡林北路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602021509200014163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招商响应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开标前响应保证金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竞价。招商响应单位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截止日期2024年6月19日15:00时前)。
招商信息咨询事宜联系电话:0471—2244915
由于招商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招商,已交纳过响应保证金的招商响应单位,需出具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签认盖章的交款凭证。
招商响应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招商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招商响应单位在竞价开始后撤回或未经招商单位同意修改招商响应文件的。
(2)存在串通竞商,或者严重影响招商纪律等违规行为的。
(3)以他人名义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参与竞商、中商的。
(4)经招商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合格且竞商报价有效,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商的。
(5)中商人未在招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及未按招商文件规定的条款签订合同或缴纳经营费用的。
招商响应保证金交纳单位: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详见招商文件)。
十二、招商公告为招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商文件。
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