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水利局委托,就洛阳市洛宁县洛河生态治理三期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项论证编制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宁县洛河生态治理三期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项论证编制项目(二次)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9-07-25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提专题论证报告成果(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共1包。主要为洛宁县洛河生态治理三期项目(洛宁县洛河生态治理三期项目、洛宁县跨洛河人行景观桥建设、洛宁县洛神大桥新建)渔业专项论证编制(详见磋商文件)。
四、公告日期及媒体:2019 年 9 月 16 日至 2019 年 9 月 17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yggzyjy.cn)。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9年9月12日
评标地点: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一室
磋商小组成员:许新萍(组长)、杨德山、任青亚
六、成交信息:
成交人:河南裕谱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小写:550000元;大写:伍拾伍万元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新源路27号1幢商会大厦B座829
七、公告媒体: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yggzyjy.cn)上公布。
八、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宁县水利局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同心路王协桥北
联系人和电话:张先生 13783125107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56号2号楼1202
联系人和电话:赵先生 037965517893 15137931314
十三:监督部门及电话:洛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9-66231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