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建中镇培文社区 2023年广州市协作资金结余资金)微田园及其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瓮安县建中镇培文社区2023年广州市协作资金(结余资金)微田园及其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中共瓮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以瓮乡振领复﹝2023﹞5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瓮安县建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广州市协作资金(结余资金)资金 ,出资比例: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瓮安县建中镇培文社区。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1.建设微田园面积2450平方米,设计微田园240块,每块约10平方米,过道宽50厘米;2.新建乡村振兴宣传栏150平方米;3.新建砖砌挡墙60平方米;4.新建便民小屋1座(9平方米 );5.建设晒青场面积728平方米;6.监控设备1套;7.新建项目公示牌1座。
2.3 合同估算价:32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业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3日(每天早上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准备下述资料在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银盏经济开发区钰盛编织袋厂区内)购买招标文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账户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黔南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瓮安县中街支行、账号:23562001040004705),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瓮安县建中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面交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并签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瓮安县建中镇人民政府
地址:瓮安县建中镇
联系人:王超
电话: 18321725915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银盏经济开发区钰盛编织袋厂区内
联系人:刘世军
电话:15186605241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