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竞争性磋商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62.5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8992022ccs00115
预算金额67.9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九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小宁13610632680
中标公司山西起点发展咨询有限公司6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8992022CCS00115
二、项目名称:《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 / |
不限 | 批 | / |
投标报价:625000(元) | 山西起点发展咨询有限公司 | 太原市万柏林区气化街10号2幢203、204室 | 91140109MA0K9UTW2M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 《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编制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签订合同后100日历天完成。 |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东生,王林英,翟初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在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之内协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272号
联系方式:0359-2282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九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
联系方式:13610632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宁
电 话:13610632680
附件信息:
6.30磋商文件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doc6.30磋商文件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doc
234.2K
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22第四章合同条款20第三章磋商供应商须知10第二章磋商须知附表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
《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4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9第六章评审办法25
5.最高限价:679000元4.预算金额:67900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1.项目编号:1408992022CCS00115一、项目基本情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00日历天完成;6.采购需求:编制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1.时间:2022年7月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7月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三、获取采购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采购中同时进行报价。(2)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无重大违法记录行为;(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1.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运城市学苑路与条山街交叉口往北200米晋德装饰六楼会议室1.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
联系人:孙先生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272号采购人: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采购人信息八.联系方式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须在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电话:13610632680联系人:王先生地址:运城市学苑路与条山街交叉口往北200米晋德装饰六楼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九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电话:0359-2282268
第三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章磋商须知附表电话:13610632680项目联系人:王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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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n | \n采购项目名称\n | \n《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n |
\n2\n | \n采购方式\n | \n竞争性磋商\n |
\n3\n | \n采购人\n | \n采 购 人: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n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272号 \n联 系 人:孙先生 \n电 话:0359-2282268\n |
\n4\n | \n采购代理机构\n | \n名 称:山西九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地 址:运城市学苑路与条山街交叉口往北200米晋德装饰六楼\n联系人:王先生\n电 话:13610632680\n |
\n5\n | \n采购预算金额\n | \n679000元。\n |
\n6\n | \n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n | \n签订合同后100日历天完成\n |
\n7\n | \n质量要求\n | \n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n |
\n8\n | \n供应商资格条件\n |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2)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无重大违法记录行为;\n(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采购中同时进行报价。\n |
\n9\n | \n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n | \n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n |
\n10\n | \n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n | \n2022年7月14 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n |
\n11\n | \n备选方案\n | \n不接受\n |
\n12\n | \n投标保证金\n | \n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交纳\n2.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 日9 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n3.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叁仟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n4.开户名:山西九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名 称:山西九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地 址:运城市学苑路与条山街交叉口往北200米晋德装饰六楼\n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牡丹支行\n银行帐号:0511035509200095593\n |
\n13\n | \n响应文件份数及制作\n要求\n | \n1.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n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版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进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然后登陆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未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投标将被否决。在开标时供应商须携带编制电子版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若因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的CA数字证书与编制电子版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不符,导致电子版响应文件不能解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供应商自行承担。\n |
\n14\n | \n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n | \n《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包响应文件 \n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n磋商供应商名称: \n磋商供应商地址: \n磋商供应商联系人: \n磋商供应商联系电话: \n |
\n15\n | \n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n | \n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n |
\n16\n | \n响应文件有效期\n | \n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n |
\n17\n | \n履约保证金\n | \n双方协商\n |
\n18\n | \n开标时携带的盖章复印件及要求\n | \n证件复印件:\n1.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n2.营业执照;\n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n4.供应商最近一次缴纳社保资金凭证及明细表(至少包含养老,授权委托人须在明细中);\n5.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或2022年第二季度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n6.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或2022年第二季度职工工资表(被委托人须在明细表内);\n7.投标人信用查询结果(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的投标人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n8.投标保证金凭证。\n注:以上材料均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携带造成的投标被否决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n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应予以否决。\n |
\n19\n | \n招标代理费\n | \n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成交服务费。\n |
\n20\n | \n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n | \n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n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n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n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n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n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n7、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n |
\n21\n | \n小型、微型企业扶持政策\n | \n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n |
\n21\n | \n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政策\n | \n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n |
\n21\n | \n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n | \n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n |
\n22\n | \n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n | \n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n(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响应文件组成)。\n(2)价格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n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n(1)须出具省级监狱管理局或省级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n(2)价格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n(1)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响应文件组成)。\n(2)价格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n5、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为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且投标产品为“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n6、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产品为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n |
\n23\n | \n其他要求1\n | \n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供应商库完成自主备案。\n |
\n24\n | \n备注\n | \n |
2.2“磋商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定义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技术服务的采购。1.适用范围一、总则
3.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技术服务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2.5“工程”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工程其它类似的义务。2.4“响应文件”系指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6.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单位解释为准。6.1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所有条款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3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第二章磋商须知附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7.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磋商文件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
7.2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共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办法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第三章磋商供应商须知
响应文件的编写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互矛盾的,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1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合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3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达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10.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0.3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0.2磋商供应商以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0.1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2.2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应提供总价。12.1供应商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订后价格将不得变动。12.磋商报价11.2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1.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其他资料。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有限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5.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第一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限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磋商保证金:见须知附表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以人民币(元)进行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3第一次报价仅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
响应文件的递交16.4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6.3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6.2响应文件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写。每一份响应文件均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处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16.1响应文件应按本磋商文件有关要求编制,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版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进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然后登陆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未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投标将被否决。在开标时供应商须携带编制电子版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若因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的CA数字证书与编制电子版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不符,导致电子版响应文件不能解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17.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7.3响应文件未按第16.1和16.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17.2密封袋上须注明详见须知附表。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17.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中,电子版U盘以信封形式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封口处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骑缝章。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迟交的响应文件1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详见须知表。18.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须知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1.2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及报价,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原件。磋商时,磋商小组将核实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是否与供应商《法人授权书》中的代表相一致。未派授权委托人,或不能证明其授权委托人身份、或实际参加磋商代表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中代表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资格。21.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竞争性磋商及报价五、竞争性磋商及报价20.2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20.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24.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响应文件的澄清23.3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2.1采购人从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由一名采购人代表与两名评审专家共同组成)。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
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25.1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特别注意事项24.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3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4.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某些问题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
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供应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供应商事宜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相互串通磋商供应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服务期不明确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5.2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6.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的响应范围、服务期、技术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技术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
27.2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27.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7.磋商过程保密26.3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30.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30.成交通知29.1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29.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28.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32.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2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备案,备案后将合同报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32.签订合同31.履约保证金:双方协商3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34.1若磋商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之意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34.质疑程序及处理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33.询问32.4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34.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计算。
34.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八)提起质疑的日期。(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
34.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磋商供应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交易管理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4.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拒收。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34.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34.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政府采购编号:第四章合同条款34.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34.8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符合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
2.合同标的及金额(3)标的名称:(2)采购方式:(1)采购组织形式:1.项目管理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标的名称\n | \n服务内容\n | \n数量\n | \n单价\n | \n总价\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同金额小写: \n大写: \n |
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4.付款:。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招标文件
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一)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承载城市或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地区经济、主要产业、人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长情况等。一、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要求编制单位按照《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方案编制要点》,组织专班,开展实地调研,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保证本年度我市按时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方案主要包括:1.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2.冷链物流业发展总体情况;3.拟申报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基本情况;4.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的总体思路;5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的预期成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经贸〔2021〕180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经费67.9万元,由财政预算列支,现向社会公开采购第三方编制单位。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注: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
(一)发展定位及主体功能。结合本地区农产品产销地域分布、冷链物流服务需求等特点,立足支撑区域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保障食品药品消费安全,促进冷链物流与相关产业集聚融合发展,提出拟申报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发展定位。对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承载城市地理区位、资源禀赋等优越条件,明确基地的主体功能和发展特色。三、拟申报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基本情况(二)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情况。承载城市或城市群主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主体服务功能和目标市场、冷链物流设施缺口情况等。(一)冷链物流业发展基本情况。承载城市或城市群冷链物流业发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发展总体情况、空间分布、主要冷链物流业企业以及地方已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划等。二、冷链物流业发展总体情况(二)农产品冷链物流需求情况。承载城市或城市群农产品生产(交易、消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品种的产量(交易量、消费量)、产额(交易额、消费额)及其增长情况、本地消费所占比重等;农产品跨区域集散情况,包括品类、主要方向、规模以及冷链物流市场需求等。
(二)基地建设总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推进基地内存量冷链物流资源整合优化、实现一体化运作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引导新增冷链物流设施、上下游企业入驻的总体思路和实施路径等;统筹推进基地增量设施补短板的总体思路和实施路径。(一)建设运营主体培育。培育基地建设运营主体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明确参与基地建设运营各方面的具体职责。多家企业(单位)合作共建的,要明确1家为建设运营主体牵头单位,承担运营情况和监测数据报送工作。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的总体思路(四)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基地土地利用程度、强度以及采用的节地技术和模式等,与同期同区域同类型建设项目用地数据对比情况。(三)基地设施布局。基地内部主要功能区布局、目前运行情况、主要存量冷链物流设施等情况,目前主要农产品品种(含季节性轮换品种)年周量等。(二)基地布局选址。承载城市对外交通通道、区域交通网络、冷链相关产业分布等基本条件。基地布局选址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区位、红线边界、占地面积、周边交通条件等,并说明布局选址理由。
第六章评审办法申报成功后,将享受国家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政策,依托运城农产品重要产区、集散地和主销区优势,主动融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流通体系,加快我市冷链现代物流发展步伐,有效应对公共性卫生等突发性灾害事故,积极融入国内国际现代物流双循环体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支撑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结合承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阐述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预期成效,包括但不限于基地未来主要农产品品种预期年周转量,支撑保障辐射范围内农产品生产、保障农产品供应和市场价格稳定、减少农产品流通领域损耗,保障食品药品消费安全,促进冷链物流与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融合发展的预期成效等。五、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的预期成效(四)配套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基地用地保障方案已经确保基地用地长期稳定的具体措施、拟配套推进的基地集疏运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和实施路径等。(三)设施互联成网。包括但不限于推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间互联成网的总体思路和实施路径;串接整合承载城市或城市群主要农产品生产、流通设施,国家物流枢纽以及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冷链物流园区等冷链物流设施的总体思路和实施路径。
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若竞争性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评审程序: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n1\n | \n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2\n | \n营业执照;\n | \n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n |
\n3\n | \n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4\n | \n供应商最近一次缴纳社保资金凭证及明细表(至少包含养老,授权委托人须在明细中);\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5\n | \n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或2022年第二季度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6\n | \n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或2022年第二季度职工工资表(被委托人须在明细表内);\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7\n | \n投标人信用查询结果(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的投标人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8\n | \n投标保证金凭证。\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n1\n | \n报价人名称\n | \n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n |
\n2\n | \n投标函签字盖章\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3\n | \n报价有效期\n | \n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n |
\n4\n | \n服务期\n | \n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n |
\n5\n | \n响应文件报价\n | \n投标报价唯一且低于(含等于)采购预算价\n |
\n6\n | \n报价内容\n | \n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要求\n |
\n7\n | \n响应文件格式\n | \n符合“磋商文件格式”要求\n |
(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2)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招标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
评审方法及标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现场公开唱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响应,未作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或抽签顺序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6)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1.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备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未能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审标准: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n | \n |
\n一、商务部分(15分) \n | \n得分\n |
\n1、合同执行能力、投标人业绩(10分)\n投标人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关证明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5个同类型合同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n | \n0-10\n |
\n2、企业信用评价(3分)\n 投标人提供依法设立的从事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活动的法人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报告,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信用优良AAA得3分,信用良好AA得2分,信用较好A得1分,满分为3分。\n | \n0-3\n |
\n3、投标文件响应程度(2分)\nA、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的编排顺序编制商务、技术内容的扣0.5分;\nB、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编排页码或编排页码不完全的扣0.5分;\nC、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采用胶订方式装订投标文件的扣1分。\n | \n0-2\n |
\n二、技术、服务部分(70分) 由专家认定打分\n | \n |
\n1、技术方案 \n根据供应商技术方案详细、完善、具体、必要性、科学合理性,满足项目需求和服务要求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得0-15分。 \n | \n0-15\n |
\n2、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n根据供应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可行性、合理性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得0-12分。\n | \n0-12\n |
\n3、质量保证措施\n根据供应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性、合理性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得0-12分。 \n | \n0-12\n |
\n4、对本项目难点和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n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相应内容进行横向比较,得0-10分。 \n | \n0-10\n |
\n5、服务承诺\n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应说明向采购人提供的各项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及后期服务,承诺内容全面详细的,得0-15分。\n | \n0-15\n |
\n6、拟投入的人员 \n项目团队中每有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加2分;每有一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得1分,满分为6分。 \n \n | \n0-6\n |
\n三、价格分(15分)\n | \n0-15\n |
\n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n注:杜绝恶意低价投标,对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供应商须进行澄清。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采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n | \n0-15\n |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7.投标报价中不可竞争费未按定规费计取的。6.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5.投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投标文件记载的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凡以磋商供应商名义进行签章,必须是磋商供应商的单位公章,除有特别规定外,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磋商供应商签章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性的。磋商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格式、内容、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2.表中以上资料不能缺项,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表中以上资料凡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磋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均应按规定签字或盖章,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备注:响应文件资料清单顺序及说明(2)凡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必须为个人的签字,不得以个人印章代替。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特别提示:本表涉及磋商现场需提供资格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不符合,将导致响应文件不能通过资格或符合性检查。\n | ||||
\n一、资格部分\n | ||||
\n1\n | \n营业执照;\n | \n复印件加盖公章\n | ||
\n2\n | \n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n | \n复印件加盖公章\n | ||
\n3\n | \n供应商最近一次缴纳社保资金凭证及明细表(至少包含养老,授权委托人须在明细中);\n | \n复印件加盖公章\n | ||
\n4\n | \n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或2022年第二季度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n | \n复印件加盖公章\n | ||
\n5\n | \n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或2022年第二季度职工工资表(被委托人须在明细表内);\n | \n复印件加盖公章\n | ||
\n6\n | \n投标人信用查询结果(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的投标人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n | \n复印件加盖公章\n | ||
\n7\n | \n投标保证金凭证。\n | \n复印件加盖公章\n | ||
\n以上资料磋商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一次性提交,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响应文件即为无效文件。\n | ||||
\n二、商务部分\n | ||||
\n1\n | \n竞争性磋商声明函\n | \n按磋商文件格式\n | ||
\n2\n | \n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磋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n | \n按磋商文件格式\n | ||
\n3\n | \n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n | \n按磋商文件格式\n | ||
\n4\n | \n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n | \n按磋商文件格式\n | ||
\n5\n | \n诚信投标承诺书\n | \n按磋商文件格式\n | ||
\n6\n | \n反商业贿赂书\n | \n按磋商文件格式\n | ||
\n7\n | \n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n | \n按磋商文件格式\n | ||
\n8\n |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n | \n按磋商文件格式\n | ||
\n三、价格部分\n | ||||
\n1\n | \n第一次报价表\n | \n第一次仅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中标以最终报价为准。\n | ||
\n四、技术部分\n | ||||
\n1\n | \n技术部分\n | \n按磋商文件格式\n | ||
\n五、其他资料\n |
应响(项目名称)(标段)(正/副)本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部分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件文
你们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若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致:(采购人)附件1:竞争性磋商声明函商务部分:磋商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1\n | \n营业执照\n |
\n2\n | \n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n |
\n3\n | \n供应商最近一次缴纳社保资金凭证及明细表(至少包含养老,授权委托人须在明细中);\n |
\n4\n | \n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或2022年第二季度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n |
\n5\n | \n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或2022年第二季度职工工资表(被委托人须在明细表内);\n |
\n6\n | \n投标人信用查询结果(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的投标人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n |
\n7\n | \n投标保证金凭证\n |
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竞争性磋商最低的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磋商费用。我们同意提供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截至时间起计算的六十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磋商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
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提别提示:以上内容不得改动,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日期:年月日电话:传真:.地址:邮编:.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成员二名称: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牵头人名称: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附件2:授权委托书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任职部门及职务:.授权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地址:.委托单位:.致:(采购人)
附:1.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授权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兹委托代表我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有权在该磋商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进行澄清、解释、磋商,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身份证编号:.
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章):.委托单位(磋商供应商):(公章)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附件5: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附件4:供应商及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格式自拟,并附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相关证书附件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的投标;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在项目,我方保证做到:我公司承诺:附件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日期:年月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签字):磋商供应商(公章):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磋商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承诺书应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附件9: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三、价格部分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包号:项目编号:1.第一次报价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备注\n |
\n1\n | \n《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n | \n |
\n投标报价\n | \n | |
\n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n | \n | |
\n质量承诺\n | \n | |
\n备注\n | \n |
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但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费用。注: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
磋商供应商名称:包号:项目编号:最终报价表(格式)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备注\n |
\n1\n | \n《运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n | \n |
\n投标报价\n | \n | |
\n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n | \n | |
\n质量承诺\n | \n | |
\n备注\n | \n |
3.最终报价表不需装订在磋商供应商文件中,磋商供应商自行准备,开标时在谈判现场填写。2.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但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费用。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五、其他资料3.服务保证能力承诺;2.按照本次采购人需求,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1.本项目实施方案:四、技术部分
磋商供应商认为对投标有利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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