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鹿泉区殡仪馆、骨灰堂提升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9-13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肖旭峰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九辰建设管理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敏静0311-8228800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1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泉区殡仪馆、骨灰堂提升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 鹿行审投资审〔2022〕2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鹿泉区殡仪馆、骨灰堂提升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2.2供货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杜家庄村南石太高速北侧

2.3建设规模:主体工程屋顶彩钢瓦铺设,面积约6466㎡;室外附属设施的改造,西侧、北侧山体护坡约3720㎡,围墙改造约870m,大门2樘,场地、道路硬化面积约15000㎡,绿化提升改造面积约12265㎡;附属用房二的装修约281.62㎡;购置设备40台(套)。

2.4供货期: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九标段:三屉冷冻柜、十标段:告别棺、十一标段:环保火化炉及尾气净化设备、十二标段:环保焚烧炉、祭祀炉及尾气净化设备、十三标段:西楼7000格位骨灰寄存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7个标段(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同一投标人只能对 17个标段中的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6其他要求: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9日00时00分至2022年7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 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 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 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民政局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

联系人:肖旭峰

联系电话:0311-820129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九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石柏大街众和广场1单元901

联 系 人:刘敏静、武鑫宇

电 话:0311-8228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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