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浦园路办案点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晨晨025-836051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浦园路办案点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8-21 10:33:15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浦园路办案点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浦园路办案点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91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C2023-JC35610 

1.2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浦园路办案点食堂管理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95万元/年;

1.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最高限价95万元/年;

1.6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浦园11号。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工作人员就餐要求、桌餐餐饮管理、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等(卫生间、楼梯除外)。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1.8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2023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拒绝以下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822日9时整起至20238月2816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由潜在供应商代表按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附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开票资料及采购文件的汇款凭证,并将填报完整准确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发送至邮箱jsyc08@qq.com (注:“采购文件获取表”发送成功后,如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仍未在回复邮件中查收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3.3售价:0/套

3.4其他相关事项:未按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919时整(北京时间)

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91日930(北京时间)

4.3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202391日930(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1101

六、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 电子文件(word格式,U盘)1

7.2本次磋商收取磋商保证金;

7.4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八、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8.1采购人信息

 称: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园11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58935578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

联系人:许晨

联系电话:025-83605189

 

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8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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