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门市沿江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mzfc-2022-053
预算金额69.93万元
招标公司天门市沿江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倪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肖先生15587889116
中标公司湖北安永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63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明
公告正文
天门市沿江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TMZFC-2022-05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天集采[2022]121号
三、项目名称
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安永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16号创意天地一期办公11号楼第10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63(万元)
服务类 |
名称:见附件信息 服务范围:见附件信息 服务要求:见附件信息 服务时间:见附件信息 服务标准:见附件信息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小红,王银华,孙昱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8-15
2、评审地点: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门市沿江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天门市竟陵陆羽大道中3号城投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15827258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9号
联系方式:15587889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28-3901379(公告发布)
相关下载- 2022053天门市沿江高铁建设指挥部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竞争性磋商(1).docx2022053天门市沿江高铁建设指挥部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竞争性磋商(1).docx
- 2022-053附件.pdf2022-053附件.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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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08/notice_a94be8a90c8540608333a2e6c1ea70db.html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天门市沿江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名称: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项目编号:TMZFC-2022-053竞争性磋商文件天门市政府采购
第一章磋商公告目录磋商文件审核情况表二0二二年七月
项目名称 | 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 | 采购单位 | 天门市沿江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项目编号 | TMZFC-2022-05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备案文号 | 天集采[2022]121号 | 预算金额 | 69.93万元 |
采购单位意见 | 领导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采购中心意见 | 领导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概况】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综合室或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5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5、预算金额:69.93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名称: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2、采购计划备案号:天集采[2022]121号1、项目编号:TMZFC-2022-05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7、采购需求: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6、最高限价:69.93万元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其中任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函的开具时间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以开标当日复核结果为准)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地点: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综合室(陆羽大道西9号)1、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1)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地点: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市陆羽大道西9号)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早上09:0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报名审核通过后,综合室将以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至供应商指定电子邮箱。4、报名资料: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报名表》所列全部资料,所提供资料应为原件的彩色清晰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供应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对应采购项目公告处自行下载《项目报名表》(附表),按其内容据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和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扫描件)现场提交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综合室或以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770292460@qq.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资料。联系电话:倪科长15587883116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地点: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市陆羽大道西9号)时间:2022年8月15日早上09:00。(北京时间)五、开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名称:天门市沿江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七、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联系方式:15587889116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9号名称: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5827258251地址:天门市竟陵陆羽大道中3号城投大厦七楼
第二章磋商须知2022年7月21日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电话:15827258251项目联系人:钱主任3、项目联系方式
2.定义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项目名称 | 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 | |
项目编号 | TMZFC-2022-053 | |
招标内容 | 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 | |
采购预算 | 69.93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
采购人 | 名 称:天门市沿江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天门市竟陵陆羽大道中3号城投大厦七楼联系人:钱主任电话:15827258251 | |
集中采购机构 | 集中采购机构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罗先生联系电话:15587889116地址: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市陆羽大道西9号)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是 | |
价格扣除比例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
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6“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2.5“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4“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2.3“集中采购机构”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监管部门”是指:天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2.1“采购人”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3.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其中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法人: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a.财务状况报告
3.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以开标当日复核结果为准)3.2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b.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a.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1响应文件以及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5.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二、响应文件的编制4.2集中采购机构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费用
5.6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补充和磋商。5.5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受邀参加本文件多个包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5.5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之处,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按要求提供,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4响应文件必须编制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如未按要求编制给评委造成评审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5.3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全套应采用A4纸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出现散页、掉页、重页。对未按要求装订的投标书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4)法人代表授权书;3)货物(服务)清单;2)报价一览表;1)磋商书;不限于以下内容,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5.7响应文件的组成
10)供应商基本情况表;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投标保证金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计量单位1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12)服务方案;11)项目业绩;
8.本项目磋商内容自磋商之日算起(60)日历天内保持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磋商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三、响应文件有效期(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无故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7.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7.1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6号)的相关规定,“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1.1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10.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四、报价要求9.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但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4.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集中采购机构。14.响应文件的递交13.2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内容、供应商名称。13.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3.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6.1磋商小组负责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谈判、商务服务评议并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16.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一名和外聘专家两名及以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组成,外聘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采购人不派代表或相关政策规定不允许其派代表参加的,则全部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六、磋商小组的组成15.1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15.迟交的响应文件14.2投标人必须另附《磋商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一览表》各一份装入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未单独提交或单独提交的《投标一览表》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9.第一轮磋商18.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具体评审内容见本章第3条。18.1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18.资格性审查17.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项目相关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七、磋商的步骤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磋商小组。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19.2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9.1磋商小组将按照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0.2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0.1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0.磋商文件修正19.6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19.5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竞争性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3家供应商满足。19.4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22.最后报价21.2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三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21.1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1.第二轮磋商20.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20.3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23.综合评议22.5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2.4最后报价由各投标人自行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后报价可高于上一次报价。22.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活动终止。22.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4.3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24.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4.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谈判的,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2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23.2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3.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务评议和价格评议。
27.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八、确定成交供应商26.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5.1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5.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4.4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0.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Word)传至电子邮箱。29.集中采购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九、成交公告和质疑28.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以受理。⑥提起质疑的日期。⑤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④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②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③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又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②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①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32.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驳回质疑:31.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按规定提出的质疑后期将不予受理。投标人也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实名注册后找到【天门市】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答复,提交相关资料全程网办。(注:网办质疑也需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资料)
35.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验收前须递交书面的验收方案,并报采购中心认可后,以其为依据,开始验收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本项目验收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双方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并以此作为投标人验收、报验条件之一。十一、验收3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十、签订合同33.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招标人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投标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招标媒体上公布。④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一、项目背景及概况第三章采购货物(服务)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37.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十三、适用法律36.货物(服务)交付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验收报告、发票,报天门市财政局办理相应金额的支付手续。十二、付款方式
(一)对房屋、建构筑物征收前期工作进行审计二、采购范围及内容3、工程内容:具体情况如下:2、预算金额:人民币69.93万元项目名称: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投资额(万元) | 预算金额(万元) | 工程建设内容 |
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 | 46620.60 | 69.93 | 征地拆迁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内容:建设用地征收;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拆迁;“三电”迁改以及地上、地下管线迁改;“改路、改沟、改渠”用地及边夹角地;压覆矿产资源、文物保护;“四电”及站后工程占用红线外用地青苗补偿;综合开发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本项目拟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补偿费用、工作经费等费用的过程监测。 |
核实征收范围内土地权属、性质和房屋所有权性质(直管房、自管房、私房),及土地、房屋用途是否与证件登记用途或相关证明用途一致。(二)对土地、房屋权属的审计具体包括:(1)产权证证载相关内容;(2)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及装饰装修情况;(3)无证建筑情况;(4)经营情况;(5)产权人或相关人享受特殊补助情况。(3)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征收资金的审批支付、征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编号等征收工作流程的设计是否科学、完善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财务审计单位对房屋征收入户调查工作进行审计。(2)房屋征收项目责任单位、参与项目具体实施各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职责是否明确,能否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作用。(1)被审计单位及项目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有效,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合理、合规、有效。
(4)核实室内设施及附属设施的相关证明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核实生产经营性用房的真实性,核实实际用于经营的面积。未登记土地、建筑、历史遗留房屋建造年限、类别的认定是否依法依规。核对被征收人土地、房屋补偿面积是否与证件登记面积一致。对补偿数量的审计核实房屋权属的真实性、合法性,明确房屋被征收人。
(1)审核补偿资金是否实行分项目、分宗地、按照权责发生制管理核算,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对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重点审核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是否符合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制定的各类补偿标准和征收补助、奖励政策。(1)根据审核确认的房屋征收面积,对照相关规定、房屋评估价及征收补偿方案复核被征收房屋补偿款的计算是否正确。(2)停产停业补偿是否符合相应的征收补偿标准。(3)室内设施及附属设施补偿费、搬家费、临时安置费、征收补助和奖励等是否符合相应的征收补偿标准。(4)青苗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实际情况。(5)其他政策性补偿是否符合相应政策标准。对补偿标准的审计审计人员在审核的过程中,应深入现场进行查勘复核,取得图片等相关证据资料。(5)核实享受困难补助的被征收人是否有民政、残联、社保等部门认定证明。
★4.投标人有类似征收审计项目经验。★3.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6名,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3名。★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承诺只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做出明确承诺,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固定的办公用房。有满足完成项目必备的交通车辆、通讯、办公设备及项目所需的周转资金等。三、服务要求(2)审核补偿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是否完备,是否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出具征收补偿资金使用的阶段性审计报告,以保障征收补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10.中标人所提交的编制文件中的文字、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9.工作中各项资料要准确、完整,作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8.如服务期内出现工作量的增加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完成。7.如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投入的工作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时,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调配或增加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所增加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6.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名单安排编制工作,在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可以用同等资历的人员代替,但应事先得到采购人的批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合格的咨询服务人员,中标人应予服从。★5.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全过程进行财务审计工作,具体工作应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的审计报告。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做出明确承诺,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五、付款方式★本项目报价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要求所有工作内容的金额,执行期间合同价不予调整。四、报价要求13.应能充分满足采购人的其他需求。12.中标人需对本项目成果质量、进度控制负总责,中标后,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单位或人员在服务期限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1.中标人在服务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执业规则,对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
4、中标人不得将协议期内采购人委托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提供服务。3、投标人需提供服务人员花名册、办公设备、办公场所地点及面积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出现发生不良行为记录的、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投标人需书面承诺: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高效、优质的完成采购人委托的项目任务,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项目拖延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六、其他要求本项目审计费用采用按年度支付方式进行支付,2022年支付合同价款的20%,2023年支付合同价款的30%,2024年支付合同价款的30%,2025年支付合同价款的20%。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4、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专门面对小微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1、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七、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性审查三、评审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二、评审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评审标准及方法。一、磋商评审细则
2.3、评审委员会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为:2.2、重大负偏离是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数量、性能、技术参数、交货期、质保期和付款方式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需经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存在重大负偏离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1、符合性审查主要是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而没有重大负偏离。2.符合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容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并满足对应的所有条款,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拒绝。评审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6)响应文件中是否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条款的。(5)响应文件中是否有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4)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货物(服务)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中以“★”号标明的要求;(3)磋商有效期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磋商报价是否超过项目的最高限价;(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不全面”(针对采购需求的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服务要求的每个要求展开论述等不全面“不合理”(与国家或行业政策、规范等文件存在未完全响应等不合理情形)注:缺陷指存在如下情况:本次采购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具体为:3.评分标准及分值分配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因素 |
价格部分(10分) | 投标报价 | 1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商务评审(35分) | 投标文件编制 | 5分 |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清晰,逐页有连续页码、有详细目录(引导表),且与有 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查阅方便,得 5分;有缺陷、不清晰、页码与目录不 对应、有修改痕迹或不方便查阅的每处扣1 分,扣完为止。 |
商务评审(35分) | 业绩分 | 10分 | 投标人自2018年以来承接过过类似征收审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2分,满分10分。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商务评审(35分) | 人员分 | 14分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 6 名,其中注 册会计师不得少于 3 名,注册会计师同时具备资产评估师或造价工程师资格,满足基本条件得11分,否则不得分;此外每多一名注册会计师得1分,最多得3分。本项最高得14分。(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 |
商务评审(35分) | 认证体系 | 6分 |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
技术评审(55分) | 项目理解 | 5分 | 对项目了解深入,理解透彻,项目审计重难点分析具有针对性得 5 分; 分析较透彻,针对性一般得 3-4 分; 分析不深入,针对性不强得 0-2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评审(55分) | 服务方案 | 21分 | 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拟定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包含人员配备、审核程序、 资料收集、信息反馈、沟通协调、完成时限、报告模板等七个分项进行评审: 以上每一分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 3 分;方案有 缺陷,但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1 分;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七个分项满分共 21 分。 |
技术评审(55分) | 进度控制方案 | 7分 | 根据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行评审: 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点把握可行的得 6-7 分; 进度控制较合理,关键时间点把握较可行的得 4-6 分; 进度控制不合理,关键时间点把握一般的得 0-3 分。 |
技术评审(55分) | 质量控制措施 | 5分 | 根据质量管理计划进行评审: 对整个审计过程建立了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质量保障措施得当、合理、可行的得 5 分; 质量保障措施相对得当、合理、可行的得 3-4 分; 质量保障措施一般的得 1-2 分。 |
技术评审(55分) | 质量控制措施 | 2分 | 有详细质量目标承诺及有力的对应处罚措施的得 2 分,承诺不详细及处罚措 施不合理得 0-1 分。 |
技术评审(55分) | 风险控制措施 | 5分 | 根据采购项目审计特点对审计风险进行分析,制定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 评审: 风险控制分析全面合理、内容完整、步骤详细得 3-5 分; 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得 0-2 分 |
技术评审(55分) | 应急方案 | 2分 | 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 阐述清晰明确、合理可行的得 2 分; 可行性一般的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评审(55分) | 管理制度 | 2分 | 根据中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每一项制度制度科学合理、完整可行的得0.4分,较科 学合理、较完整可行的每一个得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
技术评审(55分) | 廉洁执业承诺及处 罚措施 | 2分 | 根据廉洁执业承诺进行评审: 有承诺及处罚措施,阐述清晰明了,可操作强,合理可行的得 2 分; 有承诺及处罚措施且相对合理的得 1 分; 无承诺不得分。 |
技术评审(55分) | 服务承诺及处罚措施 | 2分 | 根据违约承诺进行评审: 有承诺及处罚措施, 阐述清晰明了,可操作强,合理可行的得 2 分; 有承诺及处罚措施且相对合理的得 1 分; 有承诺但无处罚措施的得 0 分; 无承诺不得分。 |
技术评审(55分) | 合理化建议 | 2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阐述具体的、合理的、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内容针对性 强,合理可行,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服务要求以及工作特点的得 2 分; 有缺陷或针对性不强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第五章合同书(参考格式)形)“不具体”(只做了简要分析,并未结合采购需求做详细的论述或提出解决方案等不具体情情形)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签订合同地点:签订日期: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书
4.合同文件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
4.5(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发出的成交通知书;4.4合同条款;4.3合同书;4.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4.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7.付款条件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6.货物及数量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5.合同范围和条件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10.合同生效本合同中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最终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8.合同金额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磋商文件的磋商书中有明确规定。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需方:供方: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副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壹份备案。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天门市政府采购(参考格式)封面: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税号:税号:帐号:帐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磋商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副本封面参考格式)磋商响应文件
附件1目录为了方便投标人快速准确的制作文件,特提供如下通用文本参考格式。投标人在借鉴性使用该参考格式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编制,如参考格式中有不适用的内容,应适时进行对应性的修改及补充完善,如因生搬硬套参考格式而导致投标文件内容缺失的,我方对此概不负责!!(制作响应文件时,删除该内容!!)参考(格式)文件说明:二〇二二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货物(服务)清单;2)报价一览表;1)磋商书;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致:(集中采购机构)磋商书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法人代表授权书;
1.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12)服务方案;11)项目业绩;10)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电话/传真:地址:5.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4.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3.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个日历天;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报价一览表附件2日期: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电子信箱: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说明:注: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地址 | |
总报价 | 小写: 大写: |
服务期 | |
备注 |
时间: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3、投标报价应当是完成本次工作涉及的一切费用的体现。2、价格应按照本文件的报价要求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货物(服务)清单附件3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总计 |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名称)的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4时间:授权代表(签字):
传真:办公电话/传真:电话:电话(手机):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名称(公章):被授权人(签字):特此声明。本授权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签字有效。
粘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附件5
(供应商自行编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8(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7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10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自行打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网页查询结果打印件。附件9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成立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注册资金 | 获得荣誉 | |||||
营业执照号 | 认证情况 | |||||
员工总人数(人)其中: | ||||||
备注 |
类似项目业绩附件11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盖章)注:此表后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业主单位名称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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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9 |
其他证明文件及资料附件13此项格式自拟,内容应包括但不限制于评分办法涉及的内容。服务方案附件12注:此表后附相关材料复印件等。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14-1本文件(含评分表)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资料及响应供应商认为对其投标有利的资料附于此处,格式自拟,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日期: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日期: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序号 | 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4-2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4-3
政府采购符合性审查表 | ||||
项目名称: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 | 项目编号:TMZFC-2022-053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
1 | 投标文件按招标要求进行签署、盖章 | |||
2 | 投标报价没有超出招标预算 | |||
3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4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货物(服务)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中以“★”号标明的要求 | |||
5 | 投标文件中未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 |||
6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其它被视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 |||
审查结果(“符合”或“不符合”) | ||||
备注: | ||||
说明:符合的打“√”,否则打“×”,上述情形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作无效投标。 | 日期: | |||
评委签字: |
确认函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贵中心于2022年8月15日上午9时在天门市政府采购中
心评标室就天门市沿江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沪渝蓉高铁武汉
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采购项目进行的竞争
性碳商(项目编号为TMZFC-2022-053),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
标、评标,经碳商小组评定,推荐第一中标商为:湖北安永信会
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陆拾叁万元整(?630000.00
元),对以上结果我单位予以确认。
天门市沿江商器究室
20215日
扫描全能王创建
C-006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设(天门市境内)征地拆
天门市沿江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
迁财务审计采购项目碳商小组报告
天门市沿江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本碳商小组受贵方委托,于2022年8月15日在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就天门市沿
江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采购项目
进行了碳商,现将本次碳商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门市沿江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
征地拆迁财务审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MZFC-2022-053
三、碳商日期:2022年8月15日
四、碳商地点: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评标室
五、获取碳商文件的投标单位名单:
湖北安永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湖北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武汉恒悦会计师事务有限责
任公司、
六、参加碳商的投标单位名单:
湖北安永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湖北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武汉恒悦会计师事务有限责
任公司、
七、碳商方法和标准:以现场抽签的次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碳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
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综合评估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说明:碳商供应商必须对自身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虚假材料者,取消投标资
格。碳商结束后,招标人将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采购人按规定依法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
八、碳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idaey总今计师务有限
九、情况说明:
碳商小组成员签名
超江高铁
采购人确认签字(盖》
电
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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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TMZFC-2022-053
项目名称: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
供应商名称 | 湖北安永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16号创意天地一期办公11号楼第10层1号 |
总报价 | 小写:650000元大写:陆拾伍万元整 |
服务期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 |
备注 |
注:本表仅作为碳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价。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
2、价格应按照本文件的报价要求报价;
3、投标报价应当是完成本次工作涉及的一切费用的体现。
FF
供应商名称(公章湖北安永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2022年8月15日102100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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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C-016
竞争性碳商采购活动记录
一、采购项目编号:TMZFC-2022-053
二、采购项目名称:天门市沿江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
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采购项目
三、碳商内容: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采购项
目
四、碳商时间:2022年8月15日
五、碳商地点: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六、采购监督员:
七、商记录:
1.质量碳商记录:(详见碳商附件)
2.服务承诺碳商记录:(详见碳商附件)
3.其他碳商记录:(详见碳商附件)
人民币小写:630000.元
最后报价:
人民币大写:陆拾差石
碳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湖北安永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表签名)张明
2022年8月15日
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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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门市政
府采购中心)的(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安永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
司,从业人员48人,营业收入为1313万元,资产总额为1880万元,属
于(小型企业);
2.(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天门市境内)征地拆迁财务审计),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安永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
司,从业人员48人,营业收入为1313万元,资产总额为1880万元,属
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CERTIFIED
8C1
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盖章湖北
张服
投标人授数代表(签字字文
日期:20MA质109
S
/8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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