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24】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新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市水利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新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黔江区五里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小(1)型水库一座,总库容104.5万m3。主要建设工程为水库大坝枢纽工程和灌溉供水工程组成。其中:大坝枢纽工程包括拦河大坝、溢洪道、取水设施组成;灌溉供水工程分总干管、蓬东支管、五里支管,管道总长13.99km,坝后下游右岸建设处理规模3000t/d水厂1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15673.9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约10016.7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193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的勘察设计工作和后期服务(包含地质编录、变更、现场设代等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新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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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黔江区城东街道解放路539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 |
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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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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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9336887 | 联系电话: | 023-88731235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市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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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重庆黔江支行 |
108865101281VA00059 |
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分行 |
9558853100006519577 |
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江支行 |
530101040015104-100297 |
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区支行 |
9500070100351368963992803 |
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黔江新华支行 |
318106010400065580000005305 |
招标公告.pdf
[50011420241218001020101].cq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