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溪汀家园室外电动车充电棚场地建设工程(二次)成交公示
金额
332.4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承包候选人公示书
兹有发包人为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顾家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的溪汀家园室外电动车充电棚场地建设工程(二次)(交易编号:Y3301100000012117002001)现予公示承包候选人,公示时间从 2024-1-26 至 2024-1-30 公示 3 个工作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发包的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承包候选人公示期间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发包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发包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发包人: 18368008736 、行政监督部门: 0571-88733113 ,接到投诉或持有异议的电话,发包人应在本次公示结束前与行政监督部门取得联系,反馈情况。
工程简况:
承包候选人相关情况:
公示单位(发包人):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顾家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附成交企业基本信息:放企业信息链接(需自行去门户网站-信息公示获取并复制链接)
兹有发包人为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顾家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的溪汀家园室外电动车充电棚场地建设工程(二次)(交易编号:Y3301100000012117002001)现予公示承包候选人,公示时间从 2024-1-26 至 2024-1-30 公示 3 个工作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发包的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承包候选人公示期间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发包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发包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发包人: 18368008736 、行政监督部门: 0571-88733113 ,接到投诉或持有异议的电话,发包人应在本次公示结束前与行政监督部门取得联系,反馈情况。
工程简况:
发包人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顾家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杭州益嘉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 溪汀家园室外电动车充电棚场地建设工程(二次) | 工程地点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 |
建设规模 | 项目概算:398万元 |
承包候选人相关情况:
承包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响应价格 | 响应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1 | 浙江耀森建设有限公司 | 3324345.0元 | 60日历天 | 廖星星 |
公示单位(发包人):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顾家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附成交企业基本信息:放企业信息链接(需自行去门户网站-信息公示获取并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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