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舒城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五显镇江冲路K0+084至K0+908、江冲路K4+543至K5+451、江冲路K3+407至K4+321、张冲路安防工程)发包公告
金额
27.8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wd-2024-03-034
预算金额27.89万元
招标公司舒城县五显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女士0564-85475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舒城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五显镇江冲路K0+084至K0+908、江冲路K4+543至K5+451、江冲路K3+407至K4+321、张冲路安防工程)发包公告 | |||
项目编号 | AHWD-2024-03-034 | ||
发布日期 | 2024年8月2日 | ||
一、发包条件 | |||
舒城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五显镇江冲路K0+084至K0+908、江冲路K4+543至K5+451、江冲路K3+407至K4+321、张冲路安防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公管〔2023〕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
1、工程名称 | 舒城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五显镇江冲路K0+084至K0+908、江冲路K4+543至K5+451、江冲路K3+407至K4+321、张冲路安防工程) | ||
2、发包人 | 舒城县五显镇人民政府 | ||
3、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
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皖交路函〔2024〕144 号 | ||
5、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五显镇境内 | ||
6、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
7、建设规模 | 工程控制价为:278966元 | ||
8、计划工期 | 30日历天 | ||
9、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说明 | ||
10、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限制性承包处罚。 | ||
2、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相应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 | ||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
四、报名时间、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
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4年8月5日15时00分 地点:舒城县五显镇财政所会议室 | ||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预承包人携带报名资料到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舒城三中向西150m二楼)报名并获取发包文件,未获取发包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承包资格。 | ||
五、联系方式 | |||
发包人: | 舒城县五显镇人民政府 | 发包代理机构: | 安徽旺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舒城县五显镇 | 地址: | 舒城县城关镇西路三中向西150m二楼 |
联系人: | 罗女士 | 联系人: | 汪工 |
电话: | 0564-8547511 | 电话: | 18919725882 |
六、备注 | |||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报名时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业主推荐函、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B证。以上资料报名时由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场提交原件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 5、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 1000 元(承包保证金以货币形式由预承包人交至发包工作组,在发包会现场点验,逾期将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而被拒绝承包),预缴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预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天内通过预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成交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承包通知书,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7天内领取,在规定时内未领取取消承包资格。 | |||
七、公告发布媒体 |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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