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金额
250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5-440608-04-01-840249
预算金额2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严洁兰0757-8861823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0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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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5-440608-04-01-840249 | |||
投资项目名称 |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25000.0000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规划面积约 18 亩,总占地约 12,319.33 平方米,主要规划建设商业及配套设施、公寓楼、服务型公寓、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为 35720.49 ㎡,其中:1#地下室面积为5167.94 ㎡,2#商业街面积为 2822.15 ㎡,3#公寓楼及商业街建筑面积为12835.05 ㎡,4#服务型公寓建筑面积为 8049.72 ㎡,5#公寓楼建筑面积为 6845.63 ㎡,绿化面积为 1499.97 ㎡,机动车停车位 117 泊。建筑总共地上 12 层,地下 1 层。 | |||
招标内容 | 完成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指建筑工程的施工准备期基础阶段、主体阶段、毛坯装修阶段、工程移交期、竣工验收结算期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的监理工作,以及项目相关的室外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市政工程的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1)土石方开挖及边坡(基坑)支护工程; (2)地基与基础工程; (3)建筑工程:包括主体及围护工程、白蚁防治、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等; (4)安装工程:包含给排水工程、机电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程、通风工程、人防及设备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光纤到户工程、信号覆盖工程、小区配套工程等; (5)毛坯装修工程:包含主体毛坯改造、道路施工工程、结构等二次改造工程、毛坯装修工程、样板房、电梯厅及招商中心精装修工程等; (6)室外工程:包含道路及室外管网工程、燃气工程、园建绿化工程、小区围墙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7)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其它单项、分部、分项和零星工程,红线范围外需招标人负责建设(含市政道路、园建绿化、管线工程)。 | |||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1330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1614082.8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工程监理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土木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 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6.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7 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5月0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09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30日 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30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30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宝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胡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821010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住所申报)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严洁兰 | 联系电话 | 0757-63302555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861823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工程编号:GC2024(GM)WZ0010; 2.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全面维护招标人委托的项目合法权益,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施工各方关系协调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投资控制、合同管理、报建及验收配合等;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4.工程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监理服务成果文件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质量符合本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合格;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采用现金或者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保单、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等担保保函中一种或者多种提交方式; 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8.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 |||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pdf - 附件名称 2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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