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盘州至兴义铁路站前工程PXZQ-2标段第三批大宗自购物资采购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xzq-2-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国瑞153907295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关弘1861099505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2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20
公告正文
新建盘州至兴义铁路站前工程PXZQ-2标段第三批大宗自购物资采购招标 | |||||||||||||||||||||||||||||
招标编号:PXZQ-2-03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新建盘州至兴义铁路站前工程PXZQ-2标段第三批大宗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中国铁路总公司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建盘县至兴义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鉴函2018(7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盘兴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国铁路总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中国铁路总公司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建盘县至兴义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鉴函2018(708)号文件)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新建盘县至兴义铁路PXZQ-2标位于贵州省盘州市,起讫里程为DK26+113.328~DK53+450,线路全长27.3km,全线采用双线高速铁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250km/h,正线线间距4.6m。合同工期48个月,自2021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本标段桥梁总长5821m/10座,桥梁占比21.31%;特大桥4座,大桥5座,中桥1座为下红岩村中桥。石桥梁场1座,制运架梁144孔(含1标妥乐大桥8孔)。隧道工程:本标段隧道总长21147m/8座,隧道占比77.41%。无渣轨道:34.3km。 2.2主要技术标准 ⑴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⑵设计行车速度:250公里/小时; ⑶正线数目:双线; ⑷正线线间距:4.6m; ⑸最小曲线半径:3500米; ⑹最大坡度:20‰,困难地段30‰; ⑺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 ⑻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⑼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⑽最小行车间隔:5分钟。 2.3工期安排:计划总工期30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2.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自购物资为粉煤灰、速凝剂、减水剂。具体物资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表1。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粉煤灰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 3.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分选设备,具备生产F类粉煤灰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粉煤灰来源必须是电厂,采用风选工艺制造,不接受二次加工生产的粉煤灰。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3.1.5质量保证能力: ①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TB10424-2018)(铁建设[2010]240号发布)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及最新标准的要求。 ③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2019年至开标日至少两份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3.1.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两份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若电厂委托总经销商生产粉煤灰,须提供电厂出具的代理销售协议,此类总经销商和电厂统称为生产商;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商的代理授权函;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2速凝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 3.2.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速凝剂年产不低于1万吨的生产能力。 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2年(2019、2020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2019年至开标日具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3.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三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2.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列入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公布的《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同一包件中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减水剂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 3.3.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减水剂年产不低于5000吨的生产能力。 3.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2年(2019、2020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2019年至开标日具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3.3.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三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开标日前12个月内在招标人集团系统内存在各类采购合同违约或严重失信的供货商;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3.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列入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公布的《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同一包件中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21日0时0分至2022年3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登录入口”中的“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入口”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施工图纸等)。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技术支持电话:028-86955567。 | |||||||||||||||||||||||||||||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0元,售后不退。 | |||||||||||||||||||||||||||||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0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 |||||||||||||||||||||||||||||
材料表格: | 附件(点击下载)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