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7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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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地震专用仪器
需求描述
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终端(壁挂式)18套,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终端(互动科普式)1套,详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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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00 | 1(批) | ¥170,00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3年内供应商有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终端类项目的业绩案1例证明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验收、中标通知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或照片上传。)
- (6) 3年内供应商具备与省级及以上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进行预警信息接口对接实施经验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扫描件或照片上传。)
- (7) 供应商应具备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终端运行维护的能力的承诺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要求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照片或扫描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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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3-12-27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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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3-12-27 12:00:00(北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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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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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在甲方要求供货后60天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若因甲方安装位置未确定等原因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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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由甲方在重庆市范围内指定(含主城及各区县乡镇街道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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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所有设备到货并安装后验收,要求设备数量、类型与采购要求一致,安装调试合格,设备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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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3年免费质保运维费(含通讯费)、质保期内的软件升级费以及本项目安装调试所需的各种辅材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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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验收后供应商提供发票,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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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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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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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备供货前测试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在确认中标结果7天内提供相应样机设备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供货前功能测试,如样机设备测试结果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指标,则采购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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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约条款:
若供应商不能按约交货或安装调试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且甲方可根据履约保函索赔。若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或未通过甲方及其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或者乙方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下述任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1)通知乙方整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置换货物,保证货物质量通过甲方验收合格;(2)立即解除本合同;(3)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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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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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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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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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67086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