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442.65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澄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次飞159117095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0
公告正文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拓翔路、石龙路、红外路提
升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拓翔路、石龙路、红外路提
升改造工程99311c61-afe8-41d9-9cfe-bb195c7f6922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99311c61-afe8-41d9-9cfe-bb195c7f6922
建设规模: 1、拓翔路提升改造范围:南起春漫大道,北至昆石公路,全长约3349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米,道路于2010年建成,现状道路路面存在裂缝、局部破损及沉降等情况。 2、石龙路提升改造范围:南起彩龙街,北至昆石高速,全长约4577.6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道路红线宽度60米,道路于2008年建成,现状道路路面开裂、局部破损及沉降严重。 3、红外路提升改造范围:西起昆洛路,东至云大西路,全长约874.7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25米,道路于2000年建成,现状道路路面沉降严重,已多次出现路面塌陷情况。99311c61-afe8-41d9-9cfe-bb195c7f692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9-28 14: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871-68163935
备注: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4本项目招标计划已于2023年8月8日发布。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 许工
办公电话: 0871-6742894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澄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高次飞
办公电话: 0871-65899509 移动电话: 1591170959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301280001001
标段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拓翔路、石龙路、红外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11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0-20 09:3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3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420.0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施工道路为红外路,红外路西起昆洛路,东至云大西路,道路全长约874.70米,道路红线宽度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本次提升改造内容以车行道与人行道路面破损修复、增设完善交通设施、绿化带补植增绿、排水附属设施完善为主。建筑安装工程费4309.78万元、设计费110.27万元,合计4420.05万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红外路西起昆洛路,东至云大西路,全长约874.7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25米,道路于2000年建成,现状道路路面沉降严重,已多次出现路面塌陷情况。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3.8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按照标段一至标段二的排列顺序原则进行中标候选人推荐。如投标人在标段一评审得分排名第一,获得推荐中标资格的情况下,在标段二的评审中只参与评审,不再获得中标推荐资格。本条款所指投标人为在本项目中作为独立投标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者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者。
资质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不通过资格审查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此条仅针对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其他:
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设计(一标段): 满足以下任意一项:①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设计(二标段): 满足以下任意一项:①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施工:同时满足以下两项: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5.2业绩要求:
(1)设计类似业绩(一标段):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已完或在建)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一项。
(2)设计类似业绩(二标段):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已完或在建)一项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3)施工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已完或在建)一项市政工程类似业绩。
3.5.3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为新成立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成立不足3个月的不用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以下两项: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5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人员团队要求:
1)本项目项目经理(总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2)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7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3.8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按照标段一至标段二的排列顺序原则进行中标候选人推荐。如投标人在标段一评审得分排名第一,获得推荐中标资格的情况下,在标段二的评审中只参与评审,不再获得中标推荐资格。本条款所指投标人为在本项目中作为独立投标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者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者。
3.9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牵头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0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本项目项目经理(总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2)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1)设计类似业绩(一标段):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已完或在建)市政工程设计设计业绩一项。
(2)施工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已完或在建)一项市政工程类似业绩。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0-20 09:30

标段 2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301280001002
标段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拓翔路、石龙路、红外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11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0-20 09:3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3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8442.6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道路为拓翔路、石龙路。其中拓翔路南起于春漫大道,北至昆石公路,道路全长约3349米,道路红线宽度为 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此本次提升改造内容以车行道与人行道路面破损修复、增设完善交通设施、绿化带补植增绿、排水附属设施完善为主;
石龙路南起于彩龙街,北至昆石高速,道路全长约4577.63 米,道路红线宽度为60m,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本次提升改造内容以车行道与人行道路面破损修复、增设完善交通设施、绿化带补植增绿、排水附属设施完善为主。其中针对石龙路与春漫大道交叉口、石龙路与鸿运大道交叉口两个节点问题区域进行综合提升改造。建筑安装工程费8232.03万元、设计费210.62万元,合计8442.65万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1、拓翔路南起春漫大道,北至昆石公路,全长约3349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米,道路于2010年建成,现状道路路面存在裂缝、局部破损及沉降等情况。
2、石龙路南起彩龙街,北至昆石高速,全长约4577.6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道路红线宽度60米,道路于2008年建成,现状道路路面开裂、局部破损及沉降严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按照标段一至标段二的排列顺序原则进行中标候选人推荐。如投标人在标段一评审得分排名第一,获得推荐中标资格的情况下,在标段二的评审中只参与评审,不再获得中标推荐资格。本条款所指投标人为在本项目中作为独立投标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者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者。
资质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不通过资格审查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此条仅针对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其他:
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设计(一标段): 满足以下任意一项:①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设计(二标段): 满足以下任意一项:①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施工:同时满足以下两项: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5.2业绩要求:
(1)设计类似业绩(一标段):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已完或在建)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一项。
(2)设计类似业绩(二标段):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已完或在建)一项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3)施工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已完或在建)一项市政工程类似业绩。
3.5.3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为新成立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成立不足3个月的不用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以下两项: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5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人员团队要求:
1)本项目项目经理(总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2)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7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3.8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按照标段一至标段二的排列顺序原则进行中标候选人推荐。如投标人在标段一评审得分排名第一,获得推荐中标资格的情况下,在标段二的评审中只参与评审,不再获得中标推荐资格。本条款所指投标人为在本项目中作为独立投标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者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者。
3.9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牵头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0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本项目项目经理(总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2)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1)设计类似业绩(二标段):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已完或在建)一项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已完或在建)一项市政工程类似业绩。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0-2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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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遗通知一.pdf2023-09-28 12: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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