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核安全领域智慧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项目地区:
发布时间:2023-02-06 截止时间:
采购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核安全领域智慧电站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JSHD-FW-GKZB-23-0121
2.2 招标项目名称
核安全领域智慧电站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将核安全领域智慧电站项目等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利用经验反馈系统中内外部经验反馈数据,实现对经验反馈信息的精准检索、智能推荐、自动趋势分析、辅助决策以及与工作票系统的对接和推送,形成与工作包内容匹配的经验反馈学习素材。
主要包含以下功能:
经验反馈智能检索及推送:在用户进行经验反馈的内容输入或数据查询时,通过关键词实现自动动态匹配,智能推荐与匹配度高的历史经验反馈,并推送相关的原因分析、纠正措施等内容;
状态报告自动定级、责任处室分配:根据已填写的状态报告信息,依据定级准则智能计算填报的信息内容进行权重计算、判断级别、责任处室;
自动趋势分析、辅助决策:通过机器学习形成算法模型,自动对状态报告进行事件编码,实现智能化趋势分析,自动识别判断不利趋势,自动识别可能的异常趋势,并向经验反馈人员提供预警,供设备责任人、系统工程师等人员参考。同时根据设备责任人、系统工程师的反馈意见不断优化算法。
2.5 项目实施地点
田湾核电站现场。
2.6 服务期限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通知之日起300个自然日。
2.7 质量标准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2、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必须取得3级及以上认证,须提供上述证书影印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核安全领域智慧电站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见招标公告附件
开户单位: 见招标公告附件
收款账号:000000000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2月06日 10时00分—2023年02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务必扫描招标公告附件内的二维码,支付标书费用。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33号华隆大厦16楼A座。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3月01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戴晨冬
电话:021-63618439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戴晨冬
电话: 021-63618439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投标报名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9.2 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邮寄信息: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33号华隆大厦16楼A座,戴晨冬,021-63618439。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3 年 02 月 06 日
附件下载:0121-招标公告附件.zip
发布时间:2023-02-06 截止时间:
采购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核安全领域智慧电站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JSHD-FW-GKZB-23-0121
2.2 招标项目名称
核安全领域智慧电站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将核安全领域智慧电站项目等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利用经验反馈系统中内外部经验反馈数据,实现对经验反馈信息的精准检索、智能推荐、自动趋势分析、辅助决策以及与工作票系统的对接和推送,形成与工作包内容匹配的经验反馈学习素材。
主要包含以下功能:
经验反馈智能检索及推送:在用户进行经验反馈的内容输入或数据查询时,通过关键词实现自动动态匹配,智能推荐与匹配度高的历史经验反馈,并推送相关的原因分析、纠正措施等内容;
状态报告自动定级、责任处室分配:根据已填写的状态报告信息,依据定级准则智能计算填报的信息内容进行权重计算、判断级别、责任处室;
自动趋势分析、辅助决策:通过机器学习形成算法模型,自动对状态报告进行事件编码,实现智能化趋势分析,自动识别判断不利趋势,自动识别可能的异常趋势,并向经验反馈人员提供预警,供设备责任人、系统工程师等人员参考。同时根据设备责任人、系统工程师的反馈意见不断优化算法。
2.5 项目实施地点
田湾核电站现场。
2.6 服务期限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通知之日起300个自然日。
2.7 质量标准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2、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必须取得3级及以上认证,须提供上述证书影印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核安全领域智慧电站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见招标公告附件
开户单位: 见招标公告附件
收款账号:000000000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2月06日 10时00分—2023年02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务必扫描招标公告附件内的二维码,支付标书费用。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33号华隆大厦16楼A座。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3月01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戴晨冬
电话:021-63618439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戴晨冬
电话: 021-63618439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投标报名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9.2 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邮寄信息: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33号华隆大厦16楼A座,戴晨冬,021-63618439。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3 年 02 月 06 日
附件下载:0121-招标公告附件.zi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