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浙江师范大学道路三维图维图像采集装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师范大学]
金额
8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1/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浙江师范大学道路三维图维图像采集装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3001
项目名称:浙江师范大学道路三维图维图像采集装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89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浙江师范大学道路三维图维图像采集装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8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道路三维图像采集装置采用三维图像传感器采集道面的三维图像、三维点云数据,所采集的图像可用于构建三维道路图像数据集及开展基于深度学习的自动路面病害检测、构造深度检测、平整度检测等相关研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2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以EMS、顺丰邮寄递交至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109室,王老师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浙江师范大学(浙江金华)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29020321
质疑联系人:浙江师范大学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82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盛国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浙江师范大学道路三维图维图像采集装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3001
项目名称:浙江师范大学道路三维图维图像采集装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89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浙江师范大学道路三维图维图像采集装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8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道路三维图像采集装置采用三维图像传感器采集道面的三维图像、三维点云数据,所采集的图像可用于构建三维道路图像数据集及开展基于深度学习的自动路面病害检测、构造深度检测、平整度检测等相关研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2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以EMS、顺丰邮寄递交至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109室,王老师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浙江师范大学(浙江金华)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29020321
质疑联系人:浙江师范大学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82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盛国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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