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yh230029-02zg
预算金额6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宇025-8540079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超025-582629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5
公告正文

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环境整治工程二期(两桥段)项目

2023-12-0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编号: BYH230029-02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环境整治工程二期(两桥段)项目 已由 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环境整治工程二期(两桥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雨审批项发[2023]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7464.67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7464.67万元构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两桥片区,东接机场二通道,西至秦淮新河大桥,北靠两桥片区中心区,南临岱山。
2.1.2工程规模: 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环境整治工程二期(两桥段)项目,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两桥片区,以秦淮新河为界,分为南岸、北岸项目。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二标段(南岸)工程,设计范围分两块片区。一片区东接梅苑南路,西至守正路以东约400m,北临泰山南路,南临滨河南路,片区面积约16734平方米;二片区东接守正路,西临秦淮新河大桥,北临秦淮新河,南临滨河南路,片区面积约55684.3平方米。项目总面积约为72418.3平方米,基地沿秦淮新河南侧呈不均匀分布,岸线长度约2.2公里。
2.1.3合同估算价: 66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4年1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4年3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5年1月10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环境整治工程二期(两桥段)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1)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海绵城市、标识标牌工程等全部施工图设计内容。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海绵城市、标识标牌工程、场地平整、土方工程等由甲方确认的全部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3)采购内容:包含不限于及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3工程总承包类型: 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和苏建招函【2017】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但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备注:①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注:园林绿化类专业包含: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缴纳(2023年05月至2023年10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在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3年05月至2023年10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提供承诺书):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9)投标人须按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如承诺书不一致时,以给定格式的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编入至资格审查资料中。

(10)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3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7分

设计文件:19分

商务标:8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1、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2、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3、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1、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2.3、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1、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2、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67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景观专业人员1名: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4分;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2)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和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 (3)电气专业人员1名: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和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 (4)造价人员1名:同时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同时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 (5)安全人员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0.4分。 备注: 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分2分。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园林绿化类专业包含: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各专业人员不可兼得。 ④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5月至2023年10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且该项不得分。(满分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以园林绿化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 (满分6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1-05 09:3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信路86号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号楼18层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蔡宇 联系人:冯超
电话:025-85400793 电话:025-58262916
传真: 传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09f85b5b-db06-4cac-b8d4-9e247e9d089d&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88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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