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和邵阳市停车场地与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翅湘1587399846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2023G-30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1合同名称:邵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和邵阳市停车场地与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 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039            
1.4 项目内容:
1.4.1 邵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
1.工作任务:邵阳市本级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从控规的覆盖性、符合性、安全性、支撑性、实施性、品质性六个维度开展控规实施评估,并复核汇总县级初步评估情况,形成评估总结,汇总上报。
2.规划范围:邵阳市本级城镇开发边界内。
3.规划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简述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控规的编制情况,以及本轮评估的控规对象及内容。
(2)覆盖性评估
充分利用现有的自查自检及控规编制成果,对城市总规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控规编制单元划分情况、控规编制情况、应编未编情况等进行评估。
(3)符合性评估
对控规与城市总规强制性内容以及各专项规划的管控边界的符合性进行评估,明确控规与城市总规内容以及各专项规划管控边界存在冲突的主要情况及原因等。
(4)安全性评估
对控规及实施情况是否满足城市安全韧性要求进行评估,明确控规与城市安全要求存在冲突的主要情况及原因等。
(5)支撑性评估
对控规是否能支撑已纳入“三区三线”、“十四五”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远期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城市发展进行评估。
(6)实施性评估
对已批控规的现状实施情况以及未来各项设施落地的可实施性进行评估。以第三次国土调查的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转换后的数据作为现状基数,并综合利用最新影像图或实地补调等对现状基数的用地类型、用途进行核实或细化,以此作为现状实施性的评估基数。
(7)品质性评估
结合新时期城市发展建设和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对控规是否体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绿色低碳、城市更新、15分钟社区生活圈等新理念和新要求进行评估。
(8)评估结论及成果应用
评估总结:包括控规单元评估总结,总结现行控规的实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按等级对控规单元的各项评价因子进行评价,得出各控规单元的最终评估结果。
成果应用: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明确单元优化引导、加强规划优化引导、提出规划管理提升建议。
1.4.2 邵阳市停车场地与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1.规划范围:邵阳市本级城镇开发边界内。
2.规划期限: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3.规划内容:
(1)停车场地与设施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
研究邵阳市城市发展情况,调查邵阳市城区停车设施情况,对城区停车设施供应与管理、停车特征进行分析,总结我市城区停车设施现状主要问题,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等。
(2)停车发展战略与分区发展策略
根据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交通发展的目标和战略,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确定城区停车发展的目标和战略。综合考虑人口、土地、交通等多种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确定分区差别化的停车发展政策,停车设施供给和管理策略。
(3)停车设施需求预测
通过对停车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采用多方法对停车设施供应结构、汽车保有量、停车设施需求总量、公共停车设施需求进行预测分析。
(4)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按照各类建筑物停车需求特征的差异,确定建筑物分类,明确不同停车分区各种类型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5)城市停车设施规划
主要包括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停车换乘设施规划、路内停车设施规划。结合城市空间结构,交通枢纽和轨道交通站点,按照差别化的停车分区发展策略,在具备建设条件、存在供需缺口的地区规划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在公共交通枢纽以及高速公路旁设置停车场;依据停车发展战略和分区管理策略,合理布设供车辆临时停放的路内停车位,确定设置和时限要求。明确允许或禁止设置路内停车位的道路路段,确定路内停车位的设置方法和技术标准。
(6)停车管理政策
结合邵阳市城市实际,按照停车产业化发展的要求,研究制定停车收费、经营管理和产业发展政策。按照规范停车秩序的要求,研究制定严格停车执法管理的政策。按照智能化信息化的要求,研究制定推广应用停车新科技的政策。
(7)近期建设规划
对所有公共停车设施进行建设时序分析,依据城市近期发展目标,制定近期停车发展政策措施,提出近期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库和片区停车场地与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计划,确定建设时序,投资规模,明确责任部门和实施主体。
(8)保障措施与后续工作建议
遵循有利于促进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原则,提出规划的实施策略和措施,对项目实施推进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9)建立数据库
在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停车场地与设施布局规划要以数据库的形式融入一张图系统。
1.5 成果内容:
1.5.1 邵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
1、成果规范要求:按照《关于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99号)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报告(提纲)》文件内容要求提交规划成果。
2、成果内容要求:由报告、图件和附件组成。
1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控规的覆盖性、符合性、安全性、支撑性、实施性、品质性六个维度评估情况,评估结论等;
2图件:包括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图、控规单元分类引导图等;
3附件:主要包括衔接协调和意见征询过程中的有关材料等。
1.5.2 邵阳市停车场地与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1、成果规范要求:规划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和标准,规划文本内容明确简练,规划说明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规划意图和内容,规划图纸表达内容应清晰、准确。
2、成果内容要求:由文本、图件、附件和数据库组成。
1文本:包括项目的主要内容、强制性要求等;
2图件:主要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区位图、道路交通网络现状图、公共停车设施现状分布图、停车分区方案图、路外公共停车场规划分布图、路内公共停车场近期规划图等;
3附件:主要包括说明书、衔接协调和意见征询过程中的有关材料等;  
4数据库:停车场、主要设施等矢量数据。
二、合同金额
2.1合同金额:小写:1180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万元整。 按照投标文件,邵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服务费为890000.00元;邵阳市停车场地与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服务费为290000.00元。
2.2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包干。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3.1 履行合同时间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现状调研工作;现状调研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规划初步成果;初步成果经审查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规划成果公示并报规委会审查;规委会审查通过后1个月内提交正式成果。(若因上位总体规划未明确、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难以开展时,相应阶段的规划成果提交时间顺延)
3.2 地点:邵阳市。
四、付款
按两个项目各自进度分别分阶段付款,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甲方将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付费次序
费用比例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城镇开发边界内控规实施评估
停车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1
40%
356000.00
116000.00
完成现状调研后15个工作日内
2
40%
356000.00
116000.00
专家及部门审查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
3
20%
178000.00
58000.00
提交正式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
合  计(100%)
890000.00
290000.00
 

五、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配合设计单位收集相关资料,及时提供资料收集函件。
(二)甲方协助规划设计单位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协助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规划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三)甲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单位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设计单位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单位支付赶工费。
5.2乙方责任
(一)规划设计单位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设计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发包方提供的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和省自然资源厅系统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三)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并及时修改或补充,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四)设计单位对涉及的保密资料、数据负有保密责任。设计成果未公开发布前,不得外泄。
(五)设计单位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全部人员且应实质性承担相应工作,项目团队人员如需变更,应书面征求发包人同意,且变更后的人员具备的职称及注册资格不得低于变更前人员具备的职称和注册资格
六、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未开始设计工作时,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时,发包方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二)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的,设计单位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三)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四)项目团队组成人员未承担实质性工作且变更未履行手续,按每人1%扣减合同费用,其中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未承担实质性工作的,分别扣减合同费用的10%。
(五)因设计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资料遗漏和工作失误的,甲方有权每处扣减合同总额的2‰。
(六)本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双倍返还定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一)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协议书
(三)成交通知书
(四)响应文件
(五)政府采购合同
(六)谈判文件
(七)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八)其他合同文件。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8  份,采购人执 3 份,供应商执 3 份,代理公司及采购办各执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及联系方式:刘翅湘:15873998462
乙方代表及联系方式:邓慰旺:18711989981
合同订立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39-5321800
传      真:                   传      真:0739-5322920
                           开 户 银 行:市工行西湖支行   
                             帐号:190602800902490737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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