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庄浪县阳川镇刘湾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0.19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gl-ycz2022-002
预算金额50.19万元
招标联系人万跟平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旺海1537918211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庄浪县阳川镇刘湾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庄浪县阳川镇刘湾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GL-YCZ2022-002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庄浪县阳川镇刘湾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2-09-09 11: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2-09-14 18:00:00 采购单位 庄浪县阳川镇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否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庄浪县阳川镇刘湾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001 GSGL-YCZ2022-002 工程-施工 501928.15(元)

公告内容

  • 庄浪县阳川镇刘湾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阳川镇刘湾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平凉市生态环境局以平环土壤发〔2021〕15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庄浪县阳川镇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阳川镇刘湾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阳川镇刘湾村,主要建设内容有:铺设管道,破除及恢复路面,配套修建检查井等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

    3.工程造价:501928.15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内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

    6.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查询网址为: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査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等相关人员。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9日11时00分至2022年9月14日1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编制投标总价进行竞价。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料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投标。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2.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庄浪县阳川镇人民政府,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阳川镇人民政府

    址:庄浪县阳川镇街道

    联系人:万跟平

    联系电话:1739338523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金江新城2号楼1单元701室

    联系人:杨旺海

    联系电话:15379182110

附件信息

  • 附件1:平环土壤发〔2021〕15号 关于庄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韩店镇石桥村)(1).pdf平环土壤发〔2021〕15号 关于庄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韩店镇石桥村)(1).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http://101.37.128.53)进行报名竞价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47.110.5.187:3045//f/engineer/92060/engineerAnn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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