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升级信息化建设服务器资源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延长公告
金额
8.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升级信息化建设服务器资源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延长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拟对信息化建设服务器资源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4]YDYYXXK-15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信息化建设服务器资源项目
预算金额:8.6万元
注:1)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交货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梅州市梅县区公园北路)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 不同的服务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三、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 7月23日至 2024年7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方式(详见第六点):将第六点1-5按顺序扫描成PDF发送至信息科报名邮箱(ydyyxxkgg@163.com),PDF文件命名方式“挂网时间+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3.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其自行指定的电子邮箱接收;
4.参与竞争性谈判/论证,需收取项目相关文件标书费及保证金(文件标书费无法退回),汇款时间、流程另行通知。
5.标书费到账时间不得晚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供应商如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质疑。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及原件。
3.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5.其他资料(以具体项目需求为准)
以上提交的资料需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交的所有复
印件资料,现场报名时必须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公园北路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53-2829131
邮 箱: ydyyxxkgg@163.com
邮 编:514700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官网(http://www.zssyydyy.cn/)发布,敬请各供应商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信息科
2024 年 7 月 23日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拟对信息化建设服务器资源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4]YDYYXXK-15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信息化建设服务器资源项目
预算金额:8.6万元
注:1)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交货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梅州市梅县区公园北路)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 不同的服务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三、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 7月23日至 2024年7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方式(详见第六点):将第六点1-5按顺序扫描成PDF发送至信息科报名邮箱(ydyyxxkgg@163.com),PDF文件命名方式“挂网时间+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3.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其自行指定的电子邮箱接收;
4.参与竞争性谈判/论证,需收取项目相关文件标书费及保证金(文件标书费无法退回),汇款时间、流程另行通知。
5.标书费到账时间不得晚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供应商如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质疑。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及原件。
3.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5.其他资料(以具体项目需求为准)
以上提交的资料需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交的所有复
印件资料,现场报名时必须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公园北路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53-2829131
邮 箱: ydyyxxkgg@163.com
邮 编:514700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官网(http://www.zssyydyy.cn/)发布,敬请各供应商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信息科
2024 年 7 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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