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政绿化管养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市政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统筹开展绿化管养工作,目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园林绿化景观优化成效明显,但与深圳市区仍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提升合作区城市环境品质,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山海连城绿美深汕”的相关工作部署,我局拟开展2024年市政绿化管养服务采购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深汕特别合作区市政公园、道路绿化、行道树及公厕管理,管养单价以每10万平方米/年/元或每1万株行道树/年/元进行核算,具体管养面积待正式招标时详细列表。
2.服务要求:
根据《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内的相关要求进行分级管理,详见附件2,以下为内容摘录:
(1)整体景观:以植物造景为主,形成稳定、多层次的绿化群落,运用开花植物,常绿树等,避免造成大面积的黄土裸露,充分考虑道路景观的属性,满足人行、车行等要求,符合安全行车需要,形成乔、灌、草,点、线、面结合的多层次、多色彩的绿化格局。
(2)人员要求:绿地养护总人数,按道路一级绿地5000平方米/人、二级绿地7000平方米/人、三级绿地18000平方米/人、一级公园3600平方米/人、二级公园5000平方米/人、一级行道树2000株/人、二级行道树2500株/人、公厕1座/人计算。
(3)乔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无严重病虫害;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行道树存活率必须100%,缺株率不超过1%,树干分叉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3米,同一路段的同一树种树型和高度保持一致,下缘线整齐;同时按照林荫道的标准选取合作区部分路段行道树进行抚育工作,打造绿量充沛、四季常青的林荫道系统。
(4)草坪:草种生长旺盛,草坪整齐雅观,四季常绿,无坑洼积水,无黄土裸露,生长应适量加强淋水和施肥,常除杂草,修剪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5)灌木和花卉: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叶色鲜艳,下部不光秃,无枯枝残叶,植株整齐一致,花卉适时开花,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绿篱无断层,修剪适时,造型美观,合理灌溉施肥,茁壮成长,一般在每年春、秋季重点施肥2~3次,肥料不裸露,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
(6)病虫害: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
(7)设施维护:绿化及其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含绿地及绿地上设施造成损坏和人为破坏、盗窃、交通事故等对绿地及绿地上设施造成损坏的,要及时清理并尽快修复。)对于地面铺装的破损需及时修复,并定期用高压水枪冲洗地面,保持铺装面的整洁、干净。
(8)公厕维护:开展对公园内日常清扫保洁维护工作,公厕日常维护标准参照《深圳市公共厕所清洁作业指引》,一天不少于5次,每天清洁时段为8:00-9:00、11:00-12:00、14:00-15:00、17:00-18:00、21:00-22:00。
(9)公园设施维护: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即为保持设施的完整和正常运行所进行的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不包括设施更新和园林建筑主体结构的修复;为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及维护设施的原有功能而进行的紧固、调整、润滑及检修等,即不超过设施投资总额20%的维护项目,不包括设施大修。
(10)公园管理:树立“以品质为尊,以服务为尊”的理念,必须具有较高标准的物业管理服务来打造舒适的生活、休闲环境,一是确保公园内具有以下服务,包括电瓶车、商业与咨询、救助、车辆行驶与停泊管理等;二是配合以及完成城管局安排的工作,包括公园文化娱乐活动的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宠物游乐区的设立等;三是安全防卫,做好防损、防盗、防火工作,保证园区内游人的人身安全及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四是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11)防台风及范围外等突发性处置工作:做好防台风工作,台风前加强防御措施,合理修剪,加固护树设施,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吹袭期间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进行扶树、护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遇雷电风雨、人畜危害或交通意外而使树木歪斜或倒树断枝,要立即处理、疏通道路。
(12)车辆要求:根据《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要求,计划在3年内(2023-2025年)将燃油类园林绿化作业车辆全部用新能源作业车辆替代。园林绿化管养项目招标时,投标企业如未提前购置新能源绿化作业车辆,需书面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新能源园林绿化作业车辆,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确保合同服务期内使用新能源园林绿化作业车辆进行作业服务。
(13)公园商业:充分利用公园、绿道优美的自然环境和活动空间,挖掘公园周末人流、客流的消费需求,引进国有商业运营、行业组织或公益机构,在公园内适度开展商业运营活动,做好运营维护服务,维持公共秩序,及时清运垃圾,确保商业活动不对公园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及噪音干扰。
3.经费构成:
《2024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市政绿化管养综合单价测算表》详见附件3,供应商报价请在该表内直接填报,只测算分项单价及绿化管养综合单价,无总价填报。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拟定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总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付款方式:
(1)费用结算时间:根据考核结果按双月支付。
(2)费用认定佐证材料:实际管养面积的工程量、分项监管投入(人,车,水,肥,苗)、设施维护、检查考评等。
(3)费用结算注意事项:受托人需向委托人提交相关工作量证明材料供委托人进行审核,在得到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款项的申请。受托人在收取委托人支付费用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及相应的付款资料,所有款项申请发票抬头必须为委托人。任何依法应由受托人承担的税费,均由受托人自行缴交。委托人在收齐所有受托人符合财务要求的费用申请后付款。受托人应按合同要求提供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费用标准支付的服务费用已包括受托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量和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和福利、保险、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措施费、文本印刷费、差旅费、调研费、现场生活条件、交通费、办公设施和设备、通讯设备、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受托人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承担合同明示和隐含的一切风险、义务、责任等所发生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支付上述款项后,无需再向受托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受托人应知悉,委托人付款需以财政资金拨付,委托人同意承担财政资金未及时到位或政府审批延迟导致不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风险。在服务费用无法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时,受托人应继续履行各项合同义务,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不得停止工作,且应自行解决由此引起的劳务、材料、设备、资金等一切纠纷,承担因此而发生的相应费用。
(6)委托人一经支付服务费用,均视为受托人已收到委托人支付的相关款项,均视为委托人已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如受托人对付款及款项有异议的,应在收款后5个自然日内向委托人提出且送达书面异议,否则视为无异议。
(7)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10%合同价的履约保函。合同期满,乙方完成全部管养任务并经甲方验收无异议,将本合同涉及的管养维护业务移交甲方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需承担与本合同相关的民事责任,并且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函。
(8)本合同所约定的金额货币为: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需提供相关绿化管养、公园管理项目业绩及佐证材料,且服务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优或良好或良的。
8.公司具备园林相关公司资质、营业范围,项目管理人员具备园林相关职称,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农科、工科等相关专业。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3月15日上午9:00至2024年3月2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cgzhzfj_zczy@szss.gov.cn(7个自然日,公布当天不算,本邀请报价函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请各供应商单位报价时统一邮件资料名称,格式为:XX项目+XX公司+报价金额XX万元。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段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20
附件1.docx附件2: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doc附件3:2024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市政绿化管养综合单价测算表.xls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统筹开展绿化管养工作,目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园林绿化景观优化成效明显,但与深圳市区仍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提升合作区城市环境品质,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山海连城绿美深汕”的相关工作部署,我局拟开展2024年市政绿化管养服务采购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深汕特别合作区市政公园、道路绿化、行道树及公厕管理,管养单价以每10万平方米/年/元或每1万株行道树/年/元进行核算,具体管养面积待正式招标时详细列表。
2.服务要求:
根据《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内的相关要求进行分级管理,详见附件2,以下为内容摘录:
(1)整体景观:以植物造景为主,形成稳定、多层次的绿化群落,运用开花植物,常绿树等,避免造成大面积的黄土裸露,充分考虑道路景观的属性,满足人行、车行等要求,符合安全行车需要,形成乔、灌、草,点、线、面结合的多层次、多色彩的绿化格局。
(2)人员要求:绿地养护总人数,按道路一级绿地5000平方米/人、二级绿地7000平方米/人、三级绿地18000平方米/人、一级公园3600平方米/人、二级公园5000平方米/人、一级行道树2000株/人、二级行道树2500株/人、公厕1座/人计算。
(3)乔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无严重病虫害;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行道树存活率必须100%,缺株率不超过1%,树干分叉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3米,同一路段的同一树种树型和高度保持一致,下缘线整齐;同时按照林荫道的标准选取合作区部分路段行道树进行抚育工作,打造绿量充沛、四季常青的林荫道系统。
(4)草坪:草种生长旺盛,草坪整齐雅观,四季常绿,无坑洼积水,无黄土裸露,生长应适量加强淋水和施肥,常除杂草,修剪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5)灌木和花卉: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叶色鲜艳,下部不光秃,无枯枝残叶,植株整齐一致,花卉适时开花,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绿篱无断层,修剪适时,造型美观,合理灌溉施肥,茁壮成长,一般在每年春、秋季重点施肥2~3次,肥料不裸露,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
(6)病虫害: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
(7)设施维护:绿化及其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含绿地及绿地上设施造成损坏和人为破坏、盗窃、交通事故等对绿地及绿地上设施造成损坏的,要及时清理并尽快修复。)对于地面铺装的破损需及时修复,并定期用高压水枪冲洗地面,保持铺装面的整洁、干净。
(8)公厕维护:开展对公园内日常清扫保洁维护工作,公厕日常维护标准参照《深圳市公共厕所清洁作业指引》,一天不少于5次,每天清洁时段为8:00-9:00、11:00-12:00、14:00-15:00、17:00-18:00、21:00-22:00。
(9)公园设施维护: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即为保持设施的完整和正常运行所进行的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不包括设施更新和园林建筑主体结构的修复;为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及维护设施的原有功能而进行的紧固、调整、润滑及检修等,即不超过设施投资总额20%的维护项目,不包括设施大修。
(10)公园管理:树立“以品质为尊,以服务为尊”的理念,必须具有较高标准的物业管理服务来打造舒适的生活、休闲环境,一是确保公园内具有以下服务,包括电瓶车、商业与咨询、救助、车辆行驶与停泊管理等;二是配合以及完成城管局安排的工作,包括公园文化娱乐活动的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宠物游乐区的设立等;三是安全防卫,做好防损、防盗、防火工作,保证园区内游人的人身安全及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四是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11)防台风及范围外等突发性处置工作:做好防台风工作,台风前加强防御措施,合理修剪,加固护树设施,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吹袭期间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进行扶树、护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遇雷电风雨、人畜危害或交通意外而使树木歪斜或倒树断枝,要立即处理、疏通道路。
(12)车辆要求:根据《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要求,计划在3年内(2023-2025年)将燃油类园林绿化作业车辆全部用新能源作业车辆替代。园林绿化管养项目招标时,投标企业如未提前购置新能源绿化作业车辆,需书面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新能源园林绿化作业车辆,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确保合同服务期内使用新能源园林绿化作业车辆进行作业服务。
(13)公园商业:充分利用公园、绿道优美的自然环境和活动空间,挖掘公园周末人流、客流的消费需求,引进国有商业运营、行业组织或公益机构,在公园内适度开展商业运营活动,做好运营维护服务,维持公共秩序,及时清运垃圾,确保商业活动不对公园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及噪音干扰。
3.经费构成:
《2024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市政绿化管养综合单价测算表》详见附件3,供应商报价请在该表内直接填报,只测算分项单价及绿化管养综合单价,无总价填报。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拟定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总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付款方式:
(1)费用结算时间:根据考核结果按双月支付。
(2)费用认定佐证材料:实际管养面积的工程量、分项监管投入(人,车,水,肥,苗)、设施维护、检查考评等。
(3)费用结算注意事项:受托人需向委托人提交相关工作量证明材料供委托人进行审核,在得到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款项的申请。受托人在收取委托人支付费用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及相应的付款资料,所有款项申请发票抬头必须为委托人。任何依法应由受托人承担的税费,均由受托人自行缴交。委托人在收齐所有受托人符合财务要求的费用申请后付款。受托人应按合同要求提供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费用标准支付的服务费用已包括受托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量和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和福利、保险、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措施费、文本印刷费、差旅费、调研费、现场生活条件、交通费、办公设施和设备、通讯设备、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受托人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承担合同明示和隐含的一切风险、义务、责任等所发生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支付上述款项后,无需再向受托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受托人应知悉,委托人付款需以财政资金拨付,委托人同意承担财政资金未及时到位或政府审批延迟导致不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风险。在服务费用无法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时,受托人应继续履行各项合同义务,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不得停止工作,且应自行解决由此引起的劳务、材料、设备、资金等一切纠纷,承担因此而发生的相应费用。
(6)委托人一经支付服务费用,均视为受托人已收到委托人支付的相关款项,均视为委托人已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如受托人对付款及款项有异议的,应在收款后5个自然日内向委托人提出且送达书面异议,否则视为无异议。
(7)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10%合同价的履约保函。合同期满,乙方完成全部管养任务并经甲方验收无异议,将本合同涉及的管养维护业务移交甲方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需承担与本合同相关的民事责任,并且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函。
(8)本合同所约定的金额货币为: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需提供相关绿化管养、公园管理项目业绩及佐证材料,且服务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优或良好或良的。
8.公司具备园林相关公司资质、营业范围,项目管理人员具备园林相关职称,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农科、工科等相关专业。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3月15日上午9:00至2024年3月2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cgzhzfj_zczy@szss.gov.cn(7个自然日,公布当天不算,本邀请报价函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请各供应商单位报价时统一邮件资料名称,格式为:XX项目+XX公司+报价金额XX万元。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段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20
附件1.docx附件2: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doc附件3:2024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市政绿化管养综合单价测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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