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州五星酒业集团茅台镇五星酒厂新增年产5000吨大曲酱香型白酒技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五星酒业集团茅台镇五星酒厂新增年产 5000 吨大曲酱香型白酒技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贵州五星酒业集团茅台镇五星酒厂新增年产 5000 吨大曲酱香型白酒技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阶段性)
(2)项目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椿树村星宿坎组
(3)建设单位:贵州五星酒业集团茅台镇五星酒厂
(4)建设内容:规模情况:延用4栋制酒生产车间,窖池共计144口,1台6t/h、1台4t/h的燃气锅炉及4台电锅炉,酒甑24个,锅炉房1栋,冷却水循环装置,各种生产设备等。年产1080吨酱香型白酒。
2022年8月9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贵州五星酒业集团茅台镇五星酒厂新增年产 5000 吨大曲酱香型白酒技改扩建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号为:遵环审〔2022〕450号;且同意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
建设单位2023年7月编制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在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的前提下,监测单位于2023年07月22日-2023年07月23日对此项目开展了现场验收监测,在2023年07月29日出具了监测报告,在此基础上开展竣工验收工作,2023年07月30日,召开了验收会议,形成项目环保验收意见结论为验收合格,并提出整改要求。企业对提出的整改要求与2023年07月31日整改完成。
(4)现将验收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5)联系电话:18184456817;邮箱:18184456817@163.com

作者(181****6817,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7-31 16:23

附件1: 贵州五星酒业集团茅台镇五星酒厂验收报告.pdf 785.3 K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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