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环山路东延二期路灯箱变及高压接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5.7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202000392
预算金额75.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建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雪18553892680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4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8日16时15分 发布人:董雪
详细信息
泰安市环山路东延二期路灯箱变及高压接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环山路东延二期路灯箱变及高压接电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1-04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202000392
项目名称:泰安市环山路东延二期路灯箱变及高压接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7万元
最高限价:75.7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泰安市环山路东延二期路灯箱变及高压接电工程 1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资质等级均在五级及以上且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者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5.700000
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资质等级均在五级及以上且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者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19日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3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
3.方式: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1月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长城路16号
联系方式:0538-626155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泰安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明堂路中段科技大街西首北100米山东中正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北门东行100米路北1号楼9层
联系方式:18553892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雪
联系方式:18553892680董雪18553892680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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