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5月24日
瑞平苍高速至南雁荡山景区南北线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5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YDCG2023011(重)
项目名称:瑞平苍高速至南雁荡山景区南北线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重)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瑞平苍高速至南雁荡山景区南北线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重)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5月6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6月5日14:30 (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项目属国企采购项目,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负责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县分网上发布公告,提供开标评标场地,不承担采购文件审核和交易过程监管职责。对采购文件或开标评标过程有疑义的,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质疑;对质疑答复、合同履约不满意的,向监管部门投诉。
3.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邮寄形式“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平阳县兴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公园路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6-8375608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裕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兴鳌路交叉口拉芳舍四楼
联系人:陈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58823029/13695823531
联系传真:/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兴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昂
监督投诉电话:15258630010
传 真:0577-63168033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公园路5号
附件信息:
磋商采购文件(重) -瑞平苍高速至南雁荡山景区南北线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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