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系统设备购置项目测试验收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j-202411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300963611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帅廷1739094479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系统设备购置项目测试验收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7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SJ-20241101-1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系统设备购置项目测试验收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0000

最高限价(元): 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测试验收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测试验收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且生效,系统具备测试条件并接到甲方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 10:00至14:00,下午 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电子投标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91号

联系方式: 13009636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

联系方式: 173909447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帅廷

电 话: 17390944794











附件信息:

  • 20241211(清洁版)1211验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系统设备购置项目测试验收服务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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