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1年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宣传品货物类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2]fjxh[cs]2021001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1年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宣传品货物类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02]FJXH[CS]2021001
时间:2021.10.09 来源:鼓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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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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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公告
    2021年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宣传品货物类采购项目 2021-10-09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鼓楼区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河南康闽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2]FJXH[CS]2021001的2021年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宣传品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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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80299 其他印刷品 其他印刷品 康闽 1(批) 171500 171500 国内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壹仟伍佰元整(¥171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47号;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毛巾:尺寸:34*75cm;材质:棉;纱线规格:16支;制作工艺:断档;纱线工艺:单纱;克重:120克;包装:磨砂袋。 反向自动伞:伞布材质:碰击布+反光条;伞布密度:210T;款式:自动反向三折;伞骨数量:10骨;中棒材质:不锈钢;伞柄材质:塑料带按钮;伞柄长度:8.8cm;伞撑开直径:105cm;撑开高度:61cm;收伞高度:31cm;包装:同花色布套+opp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采购方按样品或约定规格、数量凭“随货同行”单或发票组织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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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分批次供货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条款全部完成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或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的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鼓楼区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 河南康闽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47号 住所: 项城市南顿镇周楼
单位负责人: 林增钰 单位负责人: 曾文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5060660678
联系方法: 1874922352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项城支行
账号: 账号: 41050170610800000297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1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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