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肥城市数字政务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肥城市数字政务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83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c-gc-20240411-012
预算金额836万元
招标公司肥城城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姚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嘉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主任0538-32370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8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肥城市数字政务建设项目已经由泰安市肥城市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肥城城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FC-GC-20240411-01 2.2 项目名称:肥城市数字政务建设项目 2.3 项目内容:本次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智能客服系统、远程踏勘系统、企业数字空间、无证明城市应用、桌面数据智能交换系统(RPA)、特色专区(扶残助残专区)、网上展厅、“爱山东”分厅建设运营、“山东通”应用建设和上架、数字机关建设。建设方式:以建设数字政府为基石,充分利用数据资源,打破原有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引发的数据孤岛等问题,以数字政府为核心,带动服务生态应用,实现公共服务便民化、社会治理精准化、经济决策智能化、工作协同平台化,推动数字社会更美好、数字经济更繁荣,从整体上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能力,根本上实现整体协同、泛在智能,形成良性发展体系。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360000元;同时设置全费用综合单价控制价。 注: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投标单价高于全费用综合单价控制价的为废标。 2.6 计划工期:本项目实施的内容需在开工令签发日起 240日内全部软件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上线运行标准。 2.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营业范围,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安装、调试、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 3.3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4.2 领取地点: 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未注册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主体登记”→“主体信息注册”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已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电子交易平台”→进入系统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08日09时00分。 5.2 投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具体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5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我是投标人→业务指南/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肥城城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龙山路008号 联系人:姚经理 电话:0538-638028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嘉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街道法院南沿街楼自北向南第14、15间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38-3237058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38-3237058 8.4监督部门:肥城市大数据局 联系电话:0538-3227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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