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靖江路、长江道维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俞洋022-271252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路、长江道维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靖江路、长江道等 5条道路维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城管规【2023】21号)、由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公用事业局关于靖江路、长江道等5道路 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公用办〔2023〕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9545.13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靖江路、长江道维修项目经批准已启动,本项目包括:
靖江路、长江道2条道路(路段)为城市主干线运行年限较长,路面及基层材料老化,结构强度降低,整体路况水平较差。主要病害表现为车行道平整度差、纵横向裂缝、路面轻微沉陷坑洞、检查 井周沉陷碎裂等;人行道铺装风化麻面严重、平整度较差,局部 无障碍坡道及盲道破损等问题。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评定路面 结构强度均处于临界或不足,需对2条道路进行整体维修,保障道路通行功能完好。
2.2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
2.3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1标段,标段名称:靖江路、长江道维修项目监理,招标范围:
(一)靖江路(卫国道一 东风立交桥)
该路段位于河东区,长约0.83公里,计划维修总面积约 45683.5 平方米。车行道维修约40646.7平方米,包括对破损严 重路段基层补强,破损较轻路段进行面层补强和罩面修复,升降 加固检查井及收水井,重新施划交通标线等。人行道维修面积约 5036.8 平方米,主要包括局部重新施做人行道基础,更换部分花 砖铺装,对局部错位破损侧缘石、树穴石进行调整更换,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无障碍坡道及盲道予以重新施做或调整。
(二)长江道(密云路一红旗路)
该路段位于南开区,全长约 1.97 公里,计划维修总面积约 83159 平方米。车行道维修面积约56787平方米,内容包括对机动车道进行基层补强,非机动车道面层补强,升降加固检查井收水井,重新施划交通标线等,在非机动车道及咸阳路路口、红旗 路路口增设彩色防滑铺装。人行道维修面积约 26372 平方米,内 容包括更换机非分隔带内的花砖,其余范围内重新施做基础,调整更换局部错位破损侧缘石、树穴石,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无障碍坡道及盲道予以重新施做或调整。
监理范围:施工阶段按“四控、三管、一协调”的工作原则进行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相关图纸。
2.4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全部工作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信誉要求:(1)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驻场代表的业绩。
3.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总监驻场代表1名,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质量监理工程师1名(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文明施工及环保监理工程师1名,且应均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互相兼任。
3.3.4财务要求:附近三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3.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于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道桥设施处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黄方略
电话:022-24306249 传真:022-24306249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
电话:022-24215196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88号
2023年6月5日
本招标项目靖江路、长江道维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靖江路、长江道等 5条道路维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城管规【2023】21号)、由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公用事业局关于靖江路、长江道等5道路 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公用办〔2023〕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9545.13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靖江路、长江道维修项目经批准已启动,本项目包括:
靖江路、长江道2条道路(路段)为城市主干线运行年限较长,路面及基层材料老化,结构强度降低,整体路况水平较差。主要病害表现为车行道平整度差、纵横向裂缝、路面轻微沉陷坑洞、检查 井周沉陷碎裂等;人行道铺装风化麻面严重、平整度较差,局部 无障碍坡道及盲道破损等问题。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评定路面 结构强度均处于临界或不足,需对2条道路进行整体维修,保障道路通行功能完好。
2.2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
2.3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1标段,标段名称:靖江路、长江道维修项目监理,招标范围:
(一)靖江路(卫国道一 东风立交桥)
该路段位于河东区,长约0.83公里,计划维修总面积约 45683.5 平方米。车行道维修约40646.7平方米,包括对破损严 重路段基层补强,破损较轻路段进行面层补强和罩面修复,升降 加固检查井及收水井,重新施划交通标线等。人行道维修面积约 5036.8 平方米,主要包括局部重新施做人行道基础,更换部分花 砖铺装,对局部错位破损侧缘石、树穴石进行调整更换,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无障碍坡道及盲道予以重新施做或调整。
(二)长江道(密云路一红旗路)
该路段位于南开区,全长约 1.97 公里,计划维修总面积约 83159 平方米。车行道维修面积约56787平方米,内容包括对机动车道进行基层补强,非机动车道面层补强,升降加固检查井收水井,重新施划交通标线等,在非机动车道及咸阳路路口、红旗 路路口增设彩色防滑铺装。人行道维修面积约 26372 平方米,内 容包括更换机非分隔带内的花砖,其余范围内重新施做基础,调整更换局部错位破损侧缘石、树穴石,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无障碍坡道及盲道予以重新施做或调整。
监理范围:施工阶段按“四控、三管、一协调”的工作原则进行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相关图纸。
2.4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全部工作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信誉要求:(1)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驻场代表的业绩。
3.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总监驻场代表1名,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质量监理工程师1名(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文明施工及环保监理工程师1名,且应均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互相兼任。
3.3.4财务要求:附近三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3.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于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 地址: | 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
邮编: | 300171 | 邮编: | 300000 |
联系人: | 黄方略 | 联系人: | 俞洋、杨春旭 |
电话: | 022-24306249 | 电话: | 022-27125282 |
传真: | 022-24306249 | 传真: | 022-27125282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tjchenjinkeji@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22911941310801 |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道桥设施处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黄方略
电话:022-24306249 传真:022-24306249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
电话:022-24215196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88号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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