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wz241015-1923-031825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华扬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中石化华东油气分公司2024 年度重页生产科研中心(一期)配套家具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家具(招标编号:NWZ241015-1923-03182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家具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单人沙发\940×880×800mm 实木+西皮 1.000
2 茶几\1300×700×370mm 1.000
3 三人沙发\2300×900×900mm实木框架 牛皮 1.000
4 茶几\600×600×6000mm E0级中密度纤维板 1.000
5 椅子\670×610×910mm 钢制 1.000
6 密集架\7200×600×3200mm Q235B 1.000
7 会议桌\9600×2800×750mm E0级中密度纤维板 1.000
8 桌子\1200×500×760mm 1.000
9 办公椅\600×600×1050mm 碳钢框架+表面牛皮面料 高背款式,多功能底盘 1.000
10 演讲桌\700×470×1100mm E0级三聚氰胺板 1.000
11 主席台\1400×600×760mm 1.000
12 椅子\625×610×1126mm 碳钢框架+西皮 中背款式,五星脚轮,气杆升降 1.000
13 会议桌\5200×2600×750mm E0级中密度纤维板 1.000
14 椅子\500×600×900mm 1.000
15 组合柜\1800×400×900mm E0级中密度纤维板 1.000
16 衣柜\900×450×2200mm ENF级中密度纤维板 1.000
17 衣柜门\1000×2450mm 聚氨酯板 1.000
18 双人沙发\1600×820×800mm 高回弹海绵+布+加厚实木框架 1.000
19 单人床垫\1000×2000mm 1.000
20 床垫\1500×2000mm 1.000
21 单人床\1200×2000mm E0级刨花板 1.000
22 床头柜\470×500×550mm 木质 1.000
23 衣柜\2350×600×2450mm E1级三聚氰胺板 1.000
24 衣柜\2600×600×2450mm E0级三聚氰胺板 1.000
25 圆桌\800×750mm 实木 1.000
26 椅子\460×550×900mmmm 木制 1.000
27 单人床垫\2000×1200mm 1.000
28 会议桌\6400*2600*750mm E0级中密度纤维板 1.000
29 文件组合柜\3600×400×2000mm E0级中密度纤维板 1.000
30 可躺式办公椅\680×680×1020mm 钢骨+网面 五星脚轮,气杆升降,伸缩脚踏 1.000
31 主席台桌\1800×550×750mm 1.000
32 办公桌\4480×700×750mm Q235B 1.000
33 办公椅\735×580×980mm 头层牛皮 中背/真皮全包围扶手/转椅 1.000
34 办公桌\7000×1400×750mm E0中密度纤维板+钢骨架 1.000
35 办公桌\6000×1400×750mm E0中密度纤维板+钢骨架 1.000
36 办公桌\4800×1400×750mm E0中密度纤维板+钢骨架 1.000
37 文件柜\900×400×1850mm 冷轧钢板 1.000
38 会议桌\3500×1200×750mm 1.000
39 办公桌\1600×800×760mm 1.000
40 二人位办公桌\1600×1200×750mm E1级三聚氰胺贴面板 1.000
41 办公桌\4200×1400×750mm E0中密度纤维板+钢骨架 1.000
42 办公桌\5600×1400×750mm E0级三聚氰胺饰面板+钢骨架 1.000
43 办公桌\2400×1000×760mm 1.000
44 沙发\2100×850×900mm ENF实木多层 牛皮 1.000
45 茶几\1200×600×430mm 木制 1.000
46 文件组合柜\2400×400×2000mm E0级中密度纤维板 1.000
47 组合办公桌\1800×900×760mm 橡胶木E1级胡桃木贴面带侧柜 1.000
48 挂衣架\450×1800mm 木质 1.000
49 椅子\700×695×1300mm 碳钢框架+表面牛皮面料 高背款式,多功能底盘 1.000
50 餐桌\1500×800×750mm 1.000
51 餐椅\455×545×895mm 1.000
52 餐桌\2400×750mm 1.000
53 椅子\600×650×1050mmmm 木制 1.000
54 组合柜\1800×500×900mm E0级中密度纤维板 1.000
55 圆餐桌\3000×780mm 橡胶木+岩板石 电动转盘 1.000
56 方桌\900×900×750mm 木制 1.000
57 椅子\450×450×900mm 1.000
58 茶几\450×600×540mm E0级实木多层 1.000
59 双人床\1800×2000×1100mm E0级刨花板 1.000
60 床头柜\400×450×500mm 木制 1.000
61 三人沙发\1800×900×830mm 实木 1.000
62 大茶几\1200×600×420mm E1级中密度纤维板 1.000
63 电视柜\12000×500×500mm 1.000
64 小茶几\500×500×530mm 实木 1.000
65 书桌\1400×600×750mm E0级实木颗粒板 1.000
66 木椅\520×580×860mm 1.000
67 衣柜\1800×400×2000mm E1级三聚氰胺板 1.000
68 双人床垫\2000×1800mm 1.000
69 单人床\1000×2000mm E0级实木颗粒板 1.000
70 双人床\1500×2000×1100mm E0级三聚氰胺板 1.000
71 书桌\1500×700×800mm 1.000
72 床头柜\400×450×450mm 实木 1.000
73 书桌\900×450×760mm 1.000
74 椅子\600×650×1050mmmm 木制 1.000
75 定制衣柜\1400×570×2400mm ENF实木多层 1.000
76 办公椅\735×580×980mm 头层牛皮 中背 1.000
77 电视柜\1300×400×450mm ENF级中密度纤维板 1.000
78 会议桌\5200×2600×750mm ENF级中密度纤维板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2021年9月至开标日)直接向用户销售且单笔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人类工效学产品认证证书、绿色供应链评价证书、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低V0CS家具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五星级(含五星)以上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9月1日至开标日截止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10份(含)以上的家具产品检验报告和10份(含) 以上的原材料检验报告,受检单位须为投标人,检验类别须为抽样检验。 (3)投标人必须提供2023年9月1日至开标日截止的外购生产原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发票(至少2份)与对应批次号的板材检测报告(甲醛检测结果达到ENF级标准,即甲醛含量气候箱法≤0.025mg/m³,需要由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检验类别须为抽样检验,检验报告投标人需携带原件备查并提供检测机构官网完整检验报告进行佐证的截图,同时书面体现在标书中)。 (4)投标人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需提供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证明文件)须具有固定的生产加工场所,并提供其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开标日前生产加工场所12个月内的电费缴纳证明(发票),缴纳人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需提供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证明文件),不能为个人或母公司。(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5)投标人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公司(需提供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证明文件)具备以下生产设备:电子开料锯、全自动后上料电子开料锯等开料类设备,加工中心、数控钻孔加工中心等加工中心类设备, 激光封边机或激光曲线封边机等激光封边类设备,除尘设备、中央除尘设备等除尘类设备,钢制喷涂等喷涂类设备。以上生产设备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公司(需提供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证明文件)自有设备,外协和租赁设备不予认可。提供的设备名称叫法不一致,实则为同种功能设备或同种更先进的设备,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其功能一致或者更先进。需提供设备实景照片、合同及发票,同时作为后续现场复核厂家实际情况的依据,若材料不真实,将被否决。 (6)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5个日历日内按要求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制作效果图,按照业主装修进度和要求,满足小批量或单个产品的送货与安装要求,接到订单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并安装完毕,并按业主要求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指定楼层,并免费提供安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必须承诺:按照技术要求进行设计选型,提供的产品可高于技术要求,不接受负偏离。确认中标供应商后,招标人有权对产品数量进行调剂,中标供应商参照样品、色板等对家具颜色、款式进行调整时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最终签订的技术协议要求为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须按品种提供由具有CMA、CNAS标识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和所供家具原材料检验报告,检验类别须为抽样检验;家具到现场后配合业主随机抽取,进行送检;如检测不合格,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必须承诺:产品自投用后质保期限为十年,在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质保期外,终身维修,只收取材料及服务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人须设立服务团队。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做到48小时内响应并赶到现场,严格按照投招标人的要求解决问题。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不转包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9月29日14时0分 2024年10月8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重庆招标中心,联系人华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不能代替公章使用。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3.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投标总价差异在0.5%以内,且20%及以上的分项报价差异在1%及以内的,视为投标报价异常接近,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 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商务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分项报价表“导入文档”功能将报价表(含招标文件报价料表或清单)导入商务投标文件中。同时为提高评审效率,开标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需提供报价表EXCEL版(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料表所列物资顺序,且开标时间前不得发送,否则后果自负),发送至邮箱wzhuay@sinopec.com,报价表命名(公司名称+招标编号),该EXCEL版报价表仅为方便计算使用,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其内容应与导入到商务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一致。 5.投标发票重要补充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要求的业绩发票、设备发票、提供发票复印件、提供发票查询截图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投标人均需要按招标文件“投标发票要求”上传引用,超5年的发票也需要按招标文件“投标发票要求”所述原则上传引用。 6.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7.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资质的,投标人仅可提供自有人员及证书,且需提供对应人员的社保证明,如无法提供社保证明,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中心

联系人: 杨昆 联系人: 华扬

电   话: 15951173196 电   话: 023-88930293

电子邮件: 15951173196@163.com 电子邮件: wzhuay@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9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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